未取得生产许可证销售含农药成分的商品、牙齿矫正竟有隐形消费“陷阱”……日前,市消保委公布十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引导监督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提醒消费者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其中文成有一例。
文成县消保委接到郑女士投诉,她入住文成玉壶某山庄时,在房间洗澡摔伤致骶骨骨折,和山庄协商赔偿没结果,希望消保委帮忙维权。经调查,山庄虽备有防滑和一次性拖鞋,可房间没设“注意滑倒”警示标识,浴室门口也没做防滑处理。
山庄因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愿担责,但双方赔偿金额谈不拢。文成县消保委联合该县人民法院启动“共享法庭”,经过两个多小时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山庄一次性支付郑女士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10200元。
本文来源: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