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中装)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深圳证监局调查完毕。
2.深圳证监局拟对ST中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及禁入措施。
3.ST中装及其子公司将部分内部承包项目按自营项目核算,导致2017年至2021年虚增利润。
4.由于此,ST中装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
5.深圳证监局认为,ST中装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
新京报讯(记者张洁)3月24日,新京报记者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中装”)公告获悉,ST中装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深圳证监局调查完毕,深圳证监局依法拟对ST中装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中装及其子公司将部分内部承包项目按自营项目核算,导致2017年至2021年虚增利润,相关年度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监局拟对ST中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及禁入措施。
经查明,ST中装及其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将部分内部承包项目按照自营项目进行核算,导致少记成本、虚增利润。2017年至2021年,ST中装虚增利润金额分别为1833.44万元、1292.45万元、4398.64万元、1302.19万元、1610.39万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9.06%、5.26%、14.74%、3.91%、8.88%,导致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ST中装披露的多份发行文件,引用了上述相关年度财务数据。深圳证监局认为,ST中装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考虑ST中装相关年度报告及发行文件虚假记载的时间、金额,同时结合其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主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等情节,深圳证监局依法确定量罚幅度。
公告显示,庄重系ST中装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ST中装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其同意公司引入内部承包模式并制定相关规章及细则,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内部承包项目财务核算情况准确完整,保证ST中装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2019年可转债发行文件、2020年股份发行文件、2021年可转债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另外,庄展诺系ST中装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ST中装董事兼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直接管理成本控制部、财务管理中心等部门,决策同意内部承包项目的错误核算方式,导致上述违法行为的发生,保证ST中装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2019年可转债发行文件、2020年股份发行文件、2021年可转债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真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ST中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庄重、庄展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等。鉴于当事人庄重、庄展诺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依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庄重、庄展诺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编辑 王琳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