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黄农商行及上饶银行抚州分行被罚 涉贷款管理问题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发布了多张罚单,针对江西宜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以及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江西宜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发放贷款、违规以贷还贷延缓风险暴露。针对上述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对江西宜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10万元。此外,时任宜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魏仁裕、理事长甘加清,对公司贷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负有责任,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管理不到位。针对这一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对该分行罚款30万元。时任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行长刘学军、业务发展部负责人范渊、客户经理许攀,对公司贷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负有责任,分别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警告和警告。
九江银行赣州分行被罚85万元
多名责任人被处理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发布了5张罚单,剑指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业务。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罚款85万元。张文,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企业业务三部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信用证业务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张秋水,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行长,对公司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袁太伟,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客户经理,对公司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方波,时任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行长,对公司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被罚40万元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发布了4张罚单,剑指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陈彩金,时任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母渡支行客户经理,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张斐,时任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王母渡支行行长,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戚齐贡,时任江西赣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埠支行、王母渡支行、五云支行客户经理,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来源:综合蓝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