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晚22时许
交警大队科教新城中队民警
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一辆
“别具一格”的重型半挂牵引车
只见车头灯光异常刺眼
民警随即拦停这辆“显眼包”货车
经过仔细检查
民警发现货车车头部位
私自加装了一条白色灯带
光线不仅将车牌“过曝”遮盖
更闪到令对向的车睁不开眼
面对民警的询问
驾驶人韩某最终承认
他私装LED杠灯
正是为了“藏”起车牌
以便夜间行驶时
躲避电子警察的拍摄
民警当即对韩某的行为
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相关规定
对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警方提醒
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强光等可使对向驾驶人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行车安全,容不得任何侥幸。切勿为了一时之便,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危险。
来源:太仓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