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普利制药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处以1000万元罚款,六名高管面临不同程度的处罚。
2.公司2021、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两年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合计达6.69亿元。
3.由于此,深交所对*ST普利启动股票终止上市程序。
4.证监会表示,将对存在严重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推进实施全方位、立体化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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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海南普利制药面临1000万元的罚款,六名高管面临不同程度的处罚。
据悉,普利制药2021、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这两年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合计达6.69亿元。3月23日,深交所对*ST普利启动股票终止上市程序。
这场沸沸扬扬的普利制药财务造假案,以强制退市告终。证监会表示,对于存在严重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行政处罚、强制退市并非终点,证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全方位、立体化追责。
△普利制药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年报披露频频推迟,涉嫌违规被立案
早在去年4月,普利制药的“暴雷”就初露端倪。
2024年4月16日,普利制药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海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普利制药2021年、2022年年报中营收、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要求其对相关年度营收、利润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
按照信披计划,普利制药应在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报及相关公告。但公司数度推迟发布公告的时间,直到5月8日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
2024年7月5日,普利制药发布2023年年报以及2024年一季报。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年报对过去两年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调减2.1亿元和1.87亿元,净利润分别调减1.12亿元和1.26亿元。
两天后,普利制药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包括拟对公司和高管进行罚款和警告的相关决定。直到今年1月4日,普利制药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明确指出其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两年虚增利润6.69亿,曾是国内注射剂龙头
经查明,2021年至2022年,*ST普利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药品销售收入和利润。其中,2021年多计营业收入4.3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90%,对应营业成本1.28亿元,多计利润总额2.9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2.06%;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4.5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5.23%,对应营业成本6901.3万元,多计利润总额3.79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6.36%。
同期,*ST普利将其开展的不具有控制权的乙酰碘化物、碘化物(碘佛醇专用)和酵母抽提物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导致2021年多计营业收入7799.7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17%,对应营业成本7799.7万元;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5925.97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28%,对应营业成本5925.97万元。
据悉,普利制药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10.29亿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31.04%;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69亿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3.83%。
普利制药3月底发布的公告显示,针对相关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普利制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时任普利制药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时任普利制药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普利制药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朱显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普利制药副总经理邹银奎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对时任普利制药监事会主席丁雨、时任普利制药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茂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罚款。
此外,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范敏华,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还分别被采取10年、8年市场禁入措施。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2 年,是国内注射剂龙头,主营化药制剂,包括抗生素类药物、抗过敏药物、非甾体抗炎类药物等,主要产品为地氯雷他定系列,其在国内市占率一度超过70%。
△普利制药(图源官网)
潇湘晨报记者任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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