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对野外违规用火的严打严管态势,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森防的各项工作,罗定市公安局严厉打击辖区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深入辖区林场周边地区,采用无人机“空中巡护”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工作。近日,市公安局依法查处7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件,行政拘留7人。
案例一
3月22日上午,连州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连州镇高垌村委山耀坪某一处山头起火,派出所民警马上联合镇村干部迅速到场将火及时扑灭。
经调查,起火原因是连州镇高垌村委的村民陈某某上山祭祖违规用火,不慎引燃旁边杂草,从而引发火情。经查,陈某某对其野外违规用火导致山火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处理。
案例二
案例三
案例四
3月21日,泗纶派出所接报称在泗纶镇新和村委发生火情。接报后镇政府、应急局、公安等部门迅速派员前往现场,合力将山火扑灭。随后,泗纶派出所对山火现场开展起火原因调查,并迅速锁定违法嫌疑人许某。
经查,许某在3月21日12时许在泗纶镇新和村委丈坪一山头祭祖时,违规用火后不慎引燃周边杂草引发山火。许某对其野外违规用火导致山火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许某作行政拘留五日处理。
案例五
3月20日13时许,罗镜镇新东村委发生山火。接报后,立即派人前往处置,与镇村干部合力将着火点扑灭。经现场勘验确定起火点及后期走访排查,最终锁定嫌疑人黎某金,并于3月21日将其传唤至罗镜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调查,黎某金对其于3月20日中午在山上拜祭时野外违规用火导致山火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违反《罗定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黎某金作行政拘留八日处理。
案例六
3月20日,榃滨派出所接报称位于榃滨镇车田村委一处山上有起烟疑似有山火。接报后,榃滨派出所民警与镇村干部、护林员迅速前往合力将着火点扑灭。
在走访中,民警发现邓某中有重大嫌疑,随后将其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调查,3月20日9时许,邓某中前往榃滨镇车田村一山头扫墓,违规用火后引燃杂草引发山火。邓某中对其野外违规用火导致山火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邓某中作行政拘留五日处理。
案例七
警方提示
广大群众应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公安机关将持续强化野外违规用火管控力度,深入辖区林场周边地区,采用无人机“空中巡护”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巡查工作,坚决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予以惩处,引发火灾的行为人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请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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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罗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