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24日丨天富能源(600509.SH)公布,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建电力集团”)转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兵团发改委”)发布的相关文件,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决策部署,原核准的新疆天富源网荷储一体化十户滩4×66万千瓦深度调峰发电项目调整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准东产业园将军庙片区内建设;撤销《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天富源网荷储一体化十户滩4×66万千瓦深度调峰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兵发改能源发〔2024〕272号),公司不再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原核准批复详见公司2024-临097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源网荷储一体化十户滩4×66万千瓦深度调峰发电项目核准的公告》)。目前兵团发改委已印发新的核准批复,该项目由公司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新疆天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