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韩国宪法法院24日驳回了针对被停职国务总理韩德洙的弹劾案,韩德洙瞬间官复原职并代行总统职权。
2.宪法法院8名法官中,5位驳回弹劾案,2人提出不予受理意见,只有1位支持弹劾。
3.韩德洙案与尹锡悦案虽然都因尹锡悦戒严事件引起,但当事主体、责任、参与程度等有着根本不同。
4.由于韩德洙在戒严参与中的清白,他的弹劾案被认为不构成硬伤或铁证。
5.尹锡悦面临的局面比韩德洙严峻得多,宪法法院9名法官中,至少7人出席、6人赞成才能确认弹劾、罢免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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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宪法法院24日对被停职国务总理韩德洙弹劾案作出宣判,驳回对韩德洙的弹劾。韩德洙瞬间官复原职,并代行总统职权。崔相穆的代总统职权同时终止。
韩德洙的命运会对尹锡悦弹劾案判决结果带来什么影响?是不是镜像了他的命运?韩国社会会有什么反应?
这次宣判韩德洙宪法法院8位法官,5位驳回弹劾案,2人提出不予受理意见,只有1位支持弹劾。2位法官则投票完全驳回弹劾动议,大致可看成7:1的结果。
按照韩联社的说法,提出驳回意见的5名法官中有4人认为,韩德洙对国会选出的3名宪法法院法官候选人未予任命,属于违宪违法行为,但这么做不足以被认定为失信于民,罢免事由不充分。剩下的一位驳回意见法官认为,韩德洙未任命法官,但他没有“当即任命”的义务,够不上违宪违法,这是给韩德洙脱罪最彻底的意见。5名法官提出驳回,但意见强弱并不完全一致。
对于协助尹锡悦实施紧急戒严的弹劾理由,提出驳回意见的5名法官和1名持成立意见的法官认为,韩为紧急戒严程序上的正当性而积极作为的证据不足。
另外,国会提出的韩德洙企图与执政党国民力量党前党首韩东勋构建“共同施政体制”而对他发起弹劾,也没有被认可。
只有郑桂先法官是支持弹劾的,理由是韩德洙没有及时委任推荐“内乱独立检察官”候选人,属于严重违宪违法,拒绝任命法官也是可被罢免的事由。
剩下的2位法官对于国会弹劾代总统和总统的标准,支持了韩德洙的意见,所以弹劾案不应被受理,直接退回,无需再发表意见。
8人裁决,7人主张驳回或不予受理、只有1人认为成立。这个7:1会不会被复制到尹锡悦案?
韩德洙弹劾案跟尹锡悦弹劾案虽然都因尹锡悦戒严事件引起,但当事主体、责任、参与程度等有着根本不同。韩德洙只能算关联案,并不是主谋或发起者,对戒严本身不负有责任,这个从8名法官一致认为没有证据支持韩德洙参与戒严的意见,一目了然。这一点也是韩案与尹案的最大区别。韩案中,“拖延宪法法院法官任命”、“回避任命特派检察官”,都构不成韩被弹劾的硬伤或铁证,既然一致认定韩在戒严参与中的清白,也变相帮他减轻了法官、特派检察官任命这两项的压力。而尹锡悦要面对的却是戒严违宪与否的裁决,他才是那个最直接、最重大责任人。
韩国宪法法院9名法官中,至少7人出席、6人赞成才能确认弹劾、罢免总统。编制目前还缺一个任命,现有8人中,文炯培、李美善、金炯枓、郑贞美、郑桂先5位是进步派倾向,郑桂先由在野的共同民主党提名,在拖延宪法法院法官任命、回避任命特派检察官两个意见中,都认为韩德洙违宪,重大过错和严重违法,是最不利于韩的意见。
3位保守派倾向的法官是郑亨植、金福馨和赵汉畅。只有郑亨植是尹锡悦提名并任命的,是尹的嫡系。进步派和保守派的比例是5:3。但这个比例不见得会映射到对尹锡悦的宣判上,尹面临的局面比韩要严峻得多。
法官都会有自由心证,会视民意风向的态度,也会考虑今天的裁决会给自己职业生涯带来什么,这些在韩德洙案宣判上无需顾虑太多,但在尹锡悦一案上,则要更费思量,更谨慎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