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我市第二届人民监督员任期普遍届满,为确保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政法素质,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扎实群众基础的人民监督员队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白山市第三届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检察院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外部监督制度,符合条件的公民通过选任程序成为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提出意见、进行监督、并参加人民检察院的执法执纪活动。
二、选任名额
本次共选任人民监督员48名。其中,市本级人民监督员12名,每个县(市、区)各6名。
三、任职期限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四、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满二十三周岁;
(四)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五)身体健康;
(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七)政治素质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基础。
五、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二)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三)开除公职、开除留用或被单位辞退的。
六、下列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
(一)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
(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四)人民陪审员;
(五)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七、报名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审查和公示、选任公布等。
八、报名方式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报名;
(二)个人自荐报名。
九、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4月25日(双休日除外)。报名地点:
市级:白山市司法局(长白山大街4028号,江北社保楼五楼511室。)
联系人:朱孟迪 梁文涛
联系电话: 0439-3218119
县级:所属县(市、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十、提交材料
(一)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2张(电子版1张) ;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及复印2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三)学历证书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
(四)《人民监督员报名表》2份(可在政府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
(五)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来源:白山市司法局
初审:孙晨
复审:矣玲玲
终审: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