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卫生健康委联合青海省财政厅制定《青海省鼓励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工作方案》,通过财政补助方式,鼓励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提高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占比,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方案》提出,支持和鼓励青海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积极报考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鼓励乡村医生参加考前技能和理论培训,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培训请假方面给予照顾,并妥善安排其培训期间的相关工作,让乡村医生安心备考,提高考试通过率。对通过考试取得相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乡村医生,省级财政按照考试培训总费用的50%予以补助,补助最高总额不超过12000元,超出费用自理。补助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周期为三年,后期根据全省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续政策及期限。
《方案》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报考人员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补助政策,多措并举,确保本地区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数的比例逐年增长,不断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高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