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工作,本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典型火灾风险提示,推动全社会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坚决消除突出火灾风险,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1楼营业,2楼及以上为住宿或经营性场所,电动自行车在1楼停放或充电,火灾时引燃可燃物,高温有毒烟气通过楼梯间蔓延。
楼内人员逃生时易吸入有毒烟气,造成伤亡。
店铺内设置住宿、休息场所,堆放大量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蓄电池故障起火易导致火灾迅速蔓延。
住宿人员难以及时疏散,造成伤亡。
先来看看这些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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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6·26”火灾案例
2024年6月26日6时27分,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泗和路东54号一沿街门店(香诚食品批发商行)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火灾原因为居民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1楼充电,蓄电池故障热失控,引燃周围可燃物引发火灾。居住在2楼的当事人在楼道内充满大量浓烟情况下,盲目通过楼道向下疏散,逃生过程中在楼梯间吸入大量有毒烟气并被严重烧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江苏宿迁“8·23”火灾案例
2024年8月23日22时1分,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郡王府西门一沿街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经调查,火灾原因为1楼办公区域电气线路故障引起周边可燃物着火,并引燃1楼大厅摆放的大量电动自行车,使得火势迅速蔓延扩大,造成人员伤亡。火灾发生时,6名人员均在2楼休息,大量有毒烟气沿楼梯向上蔓延,6名被困人员在逃生过程中吸入过量有毒烟气在楼梯台阶上窒息身亡。
严禁在沿街门店1楼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
规范电动车店铺存放电动车及蓄电池!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可安装烟雾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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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市级工作专班、宣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