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当李自成”的底气从何而来?
张 鼎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
反腐倡廉是推进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党始终把开展反腐败斗争作为长抓不懈的重大政治任务,长期掌握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利刃,以反腐败斗争的胜利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为走好不同时期的“赶考之路”提供了坚实保证。
1949年3月23日,党中央即将离开西柏坡奔赴北平。临行时,毛泽东说:“今天是进京的日子,进京赶考去。”周恩来笑答:“我们应当能都考试及格,不要退回来。”毛泽东说:“退回来就失败了。我们决不当李自成,我们都希望考个好成绩。”“决不当李自成”的底气从何而来?
反腐倡廉是中国共产党走好
“赶考之路”的关键一环
第一,旗帜鲜明反腐败是中国共产党与生俱来的根本立场和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在深刻总结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中明确提出防止国家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重要论断,奠定了共产党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基本理论原则。列宁在领导苏维埃政权建设过程中明确把贪污受贿列为每个党员面对的三大敌人之一。他把党和苏维埃政权反腐败斗争看作是“一场战争”,是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间的军事较量,进而主张必须坚决反对腐败,严惩腐败分子。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反腐倡廉的政治基因深深烙印在自己的肌体灵魂之中。中共一大党纲明确规定“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1926年,针对大革命高潮中出现的贪污现象,党中央发出了第一个反贪污腐化的文件——《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1927年,中共五大选举产生了党史上第一个中央监察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反腐败斗争开始在体制上有所依托。1932年,处决了贪污财物的中央苏区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打响苏区反腐“第一枪”。延安时期,党中央开展整风运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引导和思想纠偏,颁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强调共产党员有犯罪者从重治罪。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开展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实践探索,包括建设廉洁政府、依法惩治贪污腐败、发挥人民群众的检举和监督作用、加强廉政教育等,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反腐倡廉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也彰显了党的反腐信念和决心。
第二,坚定不移反腐是永葆党的先进性、赢得人民衷心拥护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先进性是党的本质属性。而腐败现象的发生,会极大阻碍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先进文化的发展,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与腐败天生水火不容。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政风廉洁历来是赢得民心、实现政治清明和社会安定繁荣的重要一环。历史上因为统治集团严重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比比皆是,当今世界由于执政党腐化堕落、严重脱离群众导致失去政权的例子也不胜枚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反腐败斗争关系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不得罪腐败分子,就会得罪14亿中国人民。而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是体现党的先进性的根本落脚点。总之,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执政党只有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不断把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才能确保党始终同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一以贯之反腐防变:
中国共产党“决不当李自成”的底气之源
第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运动式反腐净化党风政风,赢得人民拥护。在执掌全国政权新的历史条件下,受到旧社会、旧政权腐败习气严重影响的党内和政府机关的少数意志薄弱者,经不住糖衣炮弹的袭击,利用权力和地位谋取私利、腐化堕落。针对这种现象,毛泽东和党中央毅然决定在全党开展“三反”运动(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采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例如,原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天津专区专员张子善因盗取国家资财,大肆贪污挥霍被处决。对此,毛泽东指出:“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三反”运动是党在全国执政后惩治腐败的初战,从很大程度上清除了干部队伍中的蛀虫,教育了大多数干部,挽救了犯错误的人员,提高了党的威信,对于抵制旧社会的恶习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形成清正廉洁的党风政风和健康的社会风气起到很大作用。
“三反”运动还推动初步构建起新中国反腐败的体制机制。195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正式出台,目的就是为了巩固“三反”运动胜利成果。党和国家监察机关也在反贪腐斗争中不断完善。1952年,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发布指示,要求监察机关要在反腐败斗争中把监察机构健全起来,广泛地建立监察通讯网。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规定中央监察委员会可以派出监察组常驻国务院所属各部门,以加强对同级国家机关党员的监督。这样,覆盖全体党员、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党和国家监察体制初步确立。总之,这一时期的反腐败斗争不仅维护了党的先进性,也使党在初步执政中赢得了人民的信赖和拥护,进而巩固了执政地位。
第二,改革开放新时期,反腐败斗争逐渐走向制度化体系化,促进和保证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背景下,等价交换原则和金钱拜物教思想逐渐渗透到党内和国家政治生活中,为腐败的产生提供了现实土壤,党的建设面临新的巨大挑战,反腐败斗争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反腐败斗争的方式也实现了从运动式反腐到制度反腐的转变,但在不同时期又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特征。
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化,首先表现为恢复和发展党和国家纪检监察体制以及相关制度法规。1982年以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部先后恢复。1993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部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形成了纪检监察一体化体制的雏形,这使党的反腐败斗争得到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1982年,党中央发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此后,《刑法》相关条款得到修改完善,以法律形式严惩走私、套汇、索贿受贿等经济领域犯罪,保障了社会经济有序运行。1992年党的十四大首次将“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战略写入工作报告,将“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写进党章,标志着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认识达到新高度。随后,中央要求重点监督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是否带头廉洁自律,集中查办一批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坚决打击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几种行业不正之风,形成了反腐败三项工作相互协作的格局。
在完善反腐败制度的过程中,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1997年,党的十五大对反腐败斗争作出新部署,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查办了包括胡长清、成克杰等一批大案要案,表明了党反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强调“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开启了以法律制度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为抓手的“制度反腐”新阶段。世纪之交,党中央把反腐倡廉建设有机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建设中,制定并修订了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代表的党内法规制度,推进各项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财经管理制度、金融投资体制等改革创新,建立完善巡视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将反腐倡廉建设同实施依法治国战略有机结合起来。
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花大力气惩治和预防腐败。2002年,党的十六大作出了“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重要部署。党的十七大首次将反腐倡廉建设列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式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写入党章,进一步强调“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这一时期,党中央在重点部署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腐败案件的同时,还关注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处了一批涉案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基层腐败案件,通过办理大案要案以点带面,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威慑。同时,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制定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逐步形成了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反腐败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化体系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勇气猛药去疴、刮骨疗毒,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管党治党宽松软,主体责任监督失位、缺位,正风肃纪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忧患意识和顽强的意志品质,旗帜鲜明地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刹住了一些过去被认为不可能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顽瘴痼疾,赢得了党心民心,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既坚决铲除高级领导干部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的利益集团,又重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严肃查处了周永康、孙政才、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深化金融领域、政法系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坚持人民立场,抓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相结合,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深入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斩断腐败分子后路,有力遏制住腐败分子外逃蔓延势头。
二是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这一时期,党中央在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的同时,也将党的建设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及时上升为党内法规,逐步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体系,切实做到依规治党。突出表现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针对过去国家行政监察体制存在的行政监察范围过窄和力量分散的问题,设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同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并列存在的国家监察机关,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党中央给中央纪委立规矩、定制度,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作出详细规定,严防“灯下黑”。
历史启示
第一,能否坚持党对反腐败斗争的坚强领导,是决定反腐败斗争成败的首要问题。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长期以来,党在人民群众支持下不断进行自我革命,以坚决反腐败的实践赢得了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又从人民的支持中不断汲取反腐败的强大动力。这有力地揭示了反腐败斗争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若离开党的领导,不仅会出现各种偏差和错误,而且会导致更大的、难以治理的腐败。当下,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依靠党的坚强领导,才能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从事业全局出发,形成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科学决策,不断构建完善正风肃纪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科学领导反腐败斗争以提高党的威望,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向心力,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目标保驾护航。
第二,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底气,也是反腐败斗争最深厚的基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长期以来,我们党始终紧紧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持不懈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从而保证了党的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因此,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强获得感,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必须充分尊重人民历史创造者的主体地位,畅通完善群众监督平台,不断激发加强群众监督意识,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将群众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使其与党的自我监督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第三,思想教育是反腐败斗争的基础工程。思想是行为的“总开关”。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作风方面的腐化堕落,往往从其思想深处的蜕变开始。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推动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这也是党自身建设的显著特点和优势。新时代的环境及党员干部队伍状况发生了深刻变化,这要求反腐败教育不能停留在原地,必须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不断充实反腐教育的时代内容,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切实做到与时俱进,使传统的思想教育焕发新的活力。通过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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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史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