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和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发布2025年第一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的公示信息,共涉及12个区41宗地块。其中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用途
滨海新区(13个)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滨海新区拟收储以下13个项目用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和平区(1个)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和平区拟收储以下1个项目用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河北区(1个)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河北区拟收储以下1个项目用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南开区(1个)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南开区拟收储以下宗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东丽区(3个)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天津市东丽区目前已初步确定2025年第一批拟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项目及拟收回收购价格,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西青区(1个)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西青区拟收储以下1宗项目用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津南区(4个)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津南区拟收储以下4个项目用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北辰区(2个)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北辰区拟收储以下2个项目用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武清区(4个)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武清区拟收储以下4宗项目用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静海区(3个)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静海区拟收储以下3个项目用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宁河区(4个)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宁河区拟收储以下4个项目用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蓟州区(4个)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蓟州区拟收储以下4宗项目用地,现就收储价格公示如下:
综合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