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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祭祀烧纸引发山火,一男子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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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官方微信“北京应急”通报 :2025年3月22日上午11时许,房山区张坊镇发生山火,并蔓延至该区大石窝镇。经全力扑救,明火已于当日16时55分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山火系村民卢某某(男,37岁)野外祭祀烧纸引燃周边杂草引起。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已被房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普法课堂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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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气温回升和清明节的到来,森林防火区农事活动、民俗祭祀、施工生产、踏青旅游等户外活动将大幅增加,天干物燥、火险高危,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严禁在林区吸烟、烧荒、烧纸、燎地边、燃放烟花爆竹、野炊、施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区内的单位和居住人员,要严格管理生活用火,防止跑火进山入林。

●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外,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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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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