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27年,贪了6043万,平均每年223万,光大原董事长李晓鹏最终被判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0万。
值得注意的是,“靠金融吃金融”的李晓鹏到案后主动交代罪行,将赃款赃物全部追缴,也就是说6043万元财物根本没花,正因为他积极主动交代罪行,认罪悔罪,法院才对他从轻处罚。
六千万赃款未曾挥霍,十五年刑期却已在身,这是贪婪的代价,今年66岁的李晓鹏,35岁开始追逐贪欲,今朝沦为阶下囚,本来当央企高管工资就很让人羡慕了,非要铤而走险,贪心不足蛇吞象,15年牢狱生活后,他就已经是81岁“杖朝之年的老翁”。
李晓鹏的结局敲响的不只是个人的丧钟,更是给所有心存侥幸的“逐利者”的沉重警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