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游戏
无障碍

0

评论

2

13

手机看

微信扫一扫,随时随地看

国企员工,1992年之前的缴费年限,可以计算成过渡性养老金吗?

有很多在国有企业单位工作的人群,他们在1992年之前就已经参加了工作,当然,1992年之前,由于全国还没有开展基本养老保险的统一缴纳,所以往往这部分人群的工龄是能够被认定为视同工龄,视同工龄的部分是可以计算成为过渡性养老金的,所以肯定的是,如果是国有企业单位在编人员,那么一定是能够计算成为过渡性养老金,但是我们要注意以下这几点。

第1点,一定是属于国有企业单位的正式职工

作为国有企业单位的正式职工,才会正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通过国有企业单位招录的一些员工,那么才会建立相应的劳动档案,包括这个合同关系,一般是从中专或者说是,绩效率分配到国有企业单位的人员,都属于正式职工的范畴之内。

而一些非正式员工,比如说你虽然说在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但是没有建立相应的劳动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那么是很难认定视同工龄的,这是因为你没有有效的个人档案,所以人社部门也是很难认定你的视同工龄,最终也就不会拥有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

第2点,一定要属于国有企业单位的职工

在过去90年代那个时候,除了国有企业单位以外,还有一种企业叫做集体企业,可能在那个年代,还没有民营企业或者说私营企业的说法,但实际上,所谓的集体企业跟今天的民营企业单位,或者说是私营企业单位是相类似的。

如果你并不是从事国有企业单位,而是从事集体企业单位,那么一般情况下也无法去认定视同工龄,所以说视同工龄的认定,必须是作为国有企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并且建立相应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时建立相应的人事档案以后,才能够认定视同工龄,最终才能够以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发放。

图片

第3点,退休时必须提供个人档案

有些人他虽然说在那个年代,正常参加了国有企业单位,比如说1992年之前曾经在国有企业单位里工作过,但是他无法在退休之前提供个人档案,比如说因为种种原因作为下岗职工可能离开了员工的单位,并且导致员工的单位已经不复存在。

那么这种情况下,无法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也是很难去认定视同工龄的,最终也就不会拥有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即便你个人曾经在1992年之前工作过,也是通过国有企业单位参加工作的,但是由于无法提供个人档案,实际上最终也是不能够享受到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

综上所述

作为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人群,如果说是从事了国有企业单位,并且是属于正式的合同制工人。一般情况都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同时也会建立相应的人事档案。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是能够认定成为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而这个过渡性养老金待遇是和自己的视同工龄的年限,有直接的关系。但是我们要注意以上这3点,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

感谢阅读,我是退休笔记,每天都会讲点退休知识那点事儿,有喜欢我文章的小伙伴不妨可以加我的关注,因为这样的话就能够方便大家尽快的找到我,谢谢大家。

免责声明:本内容来自腾讯平台创作者,不代表腾讯新闻或腾讯网的观点和立场。
举报
评论 0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查看全部0条评论
首页
刷新
反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