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21日,泛海集团宣布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出售若干海外上市证券权益主要交易的通函。此次延迟是继2025年1月27日、2月20日、3月7日之后的最新公告,公司申请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的规定,以便在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
此次公告的重要性在于,它涉及到泛海集团的一项主要交易,即出售海外上市证券权益。这一交易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及时向股东披露相关信息至关重要。泛海集团此次申请豁免,旨在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通函的寄发,以符合监管要求并保护股东利益。
汇汉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14)和泛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9)均为在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冯兆滔先生、潘政先生、潘海先生、潘洋先生、伦培根先生及关堡林先生,非执行董事潘澄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之强先生、张国华先生、梁伟强先生和叶志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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