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23时30分,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中区大队民警在共青团路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一辆黄色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形迹可疑,民警随即将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初步检测,驾驶人田某喝酒了。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田某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E,而驾驶正三轮摩托车需要D类驾驶证,属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令人意外的是,与田某同车的妻子持有D类驾驶证且未饮酒,完全具备驾驶资格。当被问及为何没有驾驶车辆时,田某的妻子表示,因觉得离家较近,便放松了警惕,忽视了安全驾驶的责任,最终让饮酒后的丈夫驾驶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田某处以罚款1200元,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记者:李震 编辑:曹梦佳 校对: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