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游戏
无障碍

0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看

微信扫一扫,随时随地看

“7天无理由退订”:房企的“鞭子” 购房者的“解药”

相关链接:长沙县推出购房7天无理由退订,强化订金保护机制

红网时刻新闻3月21日讯(记者 李雨沁)3月19日,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落实购房订金保护期的通知》,要求房企实施购房“7天无理由退订”承诺。根据文件规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的7个自然日内,可无理由申请退还订金;超过7天,订金将自动转为定金,相关条款须明确写入认购书。

当天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政策还同步发布了“现房楼盘名单”(入选条件: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此举进一步明确了现房的基本要求。

那么新政出台2天后市场反响如何呢?

3月21日,红网时刻新闻记者拨打了“现房楼盘名单”上的紫华郡、武广新都华府等楼盘电话无人接通。记者随即走访了位于万家丽北路的爱情公望府项目,现场负责人李辉告诉记者,项目上接到了相关政策要求通知,案场积极响应正在修改认购书与公示资料,目前暂时没有到访客户咨询该项政策,“7天无理由退订”对于房企而言是一次挑战,需要过硬的综合竞争力才能让客户留下。

图片

爱情公望府营销中心现场。

刚大学毕业的罗同学正与家人计划在长沙县购置一套房产,正巧“7天无理由退订”政策出台,他直呼“学到了!我头一次知道‘订’金与‘定’金是有区别的。”罗同学父母告诉记者,这项政策让他们的“冲动”有了“后悔药”,可以利用“冷静期”对项目二次多方考虑,并更倾向购买“现房楼盘名单”上的楼盘。

记者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多数购房者为该政策“点赞”,称缓解了“焦虑”,提升了体验,但楼盘项目对政策响应速度参差不齐,全县落地需要时间。

湖南中原地产研究院执行院长陈世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沙县该政策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行业行为,明确“订金”与“定金”之间的混淆“痛点”,设7天“冷静期”给予购房者更多思考和决策时间,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更有利于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

图片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在房屋交易中,“订金”通常具有预付款性质,可协商退还;而“定金”则具备法律担保效力,违约后不可退还。

免责声明:本内容来自腾讯平台创作者,不代表腾讯新闻或腾讯网的观点和立场。
举报
评论 0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查看全部0条评论
首页
刷新
反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