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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也纳公约》签署四十载,全球“补天”步履不停

1974年,化学家马里奥·莫利纳等人在实验室发现氟利昂分解臭氧的链式反应,当时很多人对此不以为意,认为这不过是“科学家的杞人忧天”。11年后,英国科考队拍摄到了触目惊心的南极臭氧空洞影像。彼时,氟利昂被人们视为现代工业的“黄金气体”,而冰箱、空调等象征工业文明的标志性电器,正走入更多寻常百姓家。

面对各方不同的声音,28个国家的代表,在1985年3月22日聚集在奥地利首都,签署了一份名为《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以下简称《维也纳公约》)的文件。那时候,南极臭氧空洞的耗损尚未发表公布,人们更未曾料想到这份公约究竟会在将来发挥怎样的作用。

几十年后,当“风云四号”气象卫星传回臭氧层厚度数据,一条条曲线的背后,不仅是一场属于大气化学的胜利,更是人类文明自省的见证。四十年间,《维也纳公约》从一份前路未知的框架文件,到成为国际环境治理的“黄金标准”,再次证明了,人类在面对共同威胁时,能够超越意识形态与发展阶段的差异,在科学与制度创新中寻找那个最大公约数。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萌芽,重塑全球治理DNA


臭氧层危机的破局,始于科学家与各国决策者的共识。“当时,科学研究已经证明臭氧层破坏的客观存在及对生态环境系统以及人类健康可能造成的影响。与此同时,决策者们也开始意识到需要尽快采取共同行动。《维也纳公约》的顺利缔结,也标志着环境治理真正从‘先污染后治理’转向‘预防性原则’,这种环境保护思维跃迁至今仍在影响气候谈判的底层逻辑。”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张世秋回忆起刚参与推进《维也纳公约》相关工作时表示。

仅有共识还远远不够。臭氧层空洞的危机,尽管对全球是共性挑战,但就每个国家而言,如何去考量和平衡自身利益和全球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也成为摆在了各方眼前的一道题。

“一台2000元的冰箱,对当时的中国家庭而言,不仅是一台冰箱,更是一个家庭的重要资产。但对发达国家而言,可能只是众多家电中的一个。发展阶段的差距摆在了各国面前。”张世秋告诉记者。

在随后的国际交流与谈判中,中国坚定地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权益。“如今在国际谈判场合,‘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频繁被提及,其实它最早起源于《维也纳公约》以及公约框架下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蒙特利尔议定书》)的谈判过程中。当时,中国以历史事实为依据,既勇于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又积极争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应予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得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肯定和支持。在此前提下,中国牵头推动并提出了这一原则。”在同样有着几十年参与推动公约履约工作经历的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胡建信看来,正是这种贴合各方实际的考量,使得《蒙特利尔议定书》历经5次修正和7次调整仍保持蓬勃的生命力。

《维也纳公约》在国际环境治理领域首次确立“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这一制度创新在其实施细则《蒙特利尔议定书》中得到充分贯彻,开创性地构建了差异化的履约体系:要求发达国家须在1996年前淘汰氟利昂,发展中国家则获得十年宽限期及资金技术支持。这种“框架公约+议定书”的模式,既通过顶层设计确立了全球统一的环境保护目标,又通过差异化条款保障了执行的可行性,为臭氧层修复奠定了坚实的国际法基础,也对《巴黎协定》等后续国际环境公约的制定产生深远影响。


改变传统资助方式,不再是单一的“施与受”

在胡建信看来,尽管《蒙特利尔议定书》没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样的明确字眼,却将其含义始终贯彻其中。“多边基金作为《蒙特利尔议定书》的核心机制,开创了‘污染者付费’原则下的南北合作模式,让饱受环保投资压力的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有序开展淘汰替代相关工作。”他说。

截至2024年底,多边基金已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约43.4亿美元援助,中国累计获得多边基金赠款约15.5亿美元,成功实施32个行业计划和400多个单个项目。

但发展中国家扮演的角色却不仅是受援方。以中国为例,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主任李永红告诉记者:“创新始终是中国履约进程的核心引擎,这也给全球履约带来丰富的经验和启发。比如我国在全球首创提出行业整体淘汰计划的实施模式,这种模式作为各缔约国最主要的履约实施模式,一直沿用至今。还有全球首个在多边基金项目中采用碳氢替代技术,成为全球履约的典型成功案例。全球首个对履约高风险物质四氯化碳实施全口径在线监控,也被世界银行作为履约范例在公约范围内分享。”

这种双向流动改变了传统环保援助“施与受”的单一逻辑。除了资金流动模式的创新,《蒙特利尔议定书》还通过贸易限制机制强化执行力。

“公约及议定书,通过‘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落实以及多边基金的建立,支持发展中国家的淘汰行动,以及禁止缔约国与非缔约国之间进行消耗臭氧层物质及产品的相关贸易限制条款,既避免了‘搭便车’、激励所有国家签约,又倒逼行动成本共担,使其成为一个真正实现了全球参与且高遵约率的公约,并实现了修复和有效保护臭氧层的目标。”张世秋解释道。

“能够与唐孝炎老师、胡建信老师等一同参与《维也纳公约》和《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的科技支持工作,是非常难得和宝贵的经历。”张世秋说,“来自不同文化和社会背景的一群人,志同道合,朝着同一个目标而努力的时光,弥足珍贵。”


中国履约步伐坚定,正从参与者变为引领者

在胡建信的电脑桌面,有无数个标明日期的文件夹,分门别类地记录着我国自履约以来的各项进展。

1995年,他与张世秋一同参与了我国首个行业整体淘汰的项目。“当年,经过准备和论证,行业整体淘汰的概念首次被提出。在原国家环保局、公安部和世界银行的共同组织下,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中心联合多家单位专家组成的工作组在当年完成了《中国消防行业哈龙整体淘汰计划》。1997年底获批,获得了6200万美元的资金支持。”回忆起30年前的那段经历,胡建信记忆犹新。

此后,随着哈龙淘汰计划的成功实施,我国的履约工作始终坚持因“业”制宜。“目前,中国实施行业整体淘汰计划32个,支持上千家企业完成替代技术改造,其中80%的替代项目采用了低碳技术。”李永红说。

近四十年的履约工作,中国创造多个“第一”。编制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的履约国家方案,是发展中国家的第一个履约国家方案,为全球履约提供“中国经验”。实现发展中国家第一个提前淘汰全氯氟烃、哈龙生产,展现履约“中国速度”。

近四十年的履约路,中国不断加强履约体系建设。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表示:“几十年来,我们建立了国家保护臭氧层领导小组,成立了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颁布《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建立以总量控制和配额许可为核心的履约管理制度。对于臭氧层保护,我们始终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高压态势。下一步,我国将继续加强保护臭氧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同,不断完善履约法律法规体系。”

近四十载,中国在这场跨越世纪的修复行动中完成的,不仅是技术的更迭替代,更是从全球治理参与者逐步迈向引领者的重大转变。当北京冬奥会的二氧化碳制冷冰面映出璀璨灯光,当全球每五台新装空调中就有四台是中国制造,且采用臭氧层友好技术,一项项成果都在证明:生态环境保护不是发展的代价,而是文明进阶的必由之路。这,正是《维也纳公约》四十年历程留给未来最珍贵的遗产。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辑:吴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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