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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7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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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集中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近日发布。《公告》明确:根据有关规定,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集中发布2025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含部分部属驻浙事业单位,下同)岗位公开招聘信息并提供公共科目考试服务。




招聘信息查询



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集中公开招聘673人,汇总信息见《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5年上半年集中公开招聘计划表》。

可查看《招聘计划表》



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一)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lsbt.zj.gov.cn/,发布招聘公告、补充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

(二)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发布公共科目笔试相关信息。


(三)主管单位(省直属事业单位、部属驻浙事业单位视同)网站:见《招聘计划表》“单位信息表”,发布相关单位招聘过程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集中开展公开招聘的岗位,分综合管理类(七级以下管理岗位)、通用技术类(十一级以下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三级以下工勤技能岗位和普通工等岗位)和其他专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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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与办法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各单位集中委托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实施笔试,并在省人事考试院考试管理系统平台上集中开展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和发布笔试成绩等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9:00—3月2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实施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21日—3月2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3月26日16: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3月21日9:00—3月28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部分符合条件人员缴费后可申请减免。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人数不达开考比例(岗位最低开考比例见《招聘计划表》)的,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自接到招聘单位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残疾人专项岗位应聘人员无需缴费,且不设开考比例。 

4.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在2025年4月23日—4月25日登录网站(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据此确认应聘资格。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一般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实施,面试由相关主管单位组织实施。部分行业性、专业性或操作性特点明显的岗位,招聘单位将在笔试后、面试前安排专业测评考核。

1.笔试

时间、地点:暂定2025年4月26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试具体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大纲见《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25日前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设合格线)排序,结合后续招聘工作需要,按一定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入围下一轮考试考核人员名单(具体见《招聘计划表》“经笔试入围比例”,符合免笔试条件者不占比例)。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不含零分和缺考任一科目者)的人数不超过入围比例的,可以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

主管单位对笔试后入围人员安排资格复审,具体见主管单位网站信息。

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或经审核后被认定为与应聘岗位所需条件不符的,将被取消入围资格。

3.专业测评

部分岗位安排专业测评(岗位、测评形式见《招聘计划表》“专业测评”栏)。经笔试入围和招聘条件明确可免于笔试的人员均需参加。专业测评由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主管单位网站信息。

专业测评设合格线,测评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入围面试。部分岗位另设有心理测评或专项技能测评,测评结论不合格的,也不入围面试。

专业测评后,在本岗位专业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测评成绩(不计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表》明确的入围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名单;测评合格人数不足比例的,合格人员全部入围。

4.面试

面试由主管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主管单位网站信息。

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部分岗位对岗位相关的专业、业务能力有一定要求,但又不安排专业测评环节的,将在面试考查内容和测评要素中体现(以《招聘计划表》“其他说明”为准)。

经笔试直接面试的岗位,如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不超过入围比例的,因竞争不充分设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其他情形不设面试合格线。

经笔试、专业测评后安排面试的岗位,如专业测评合格人数在计划招聘人数2倍以内的,设面试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其他情形不设面试合格线。




来源:浙江发布
小编:路路通 审核:杨懿 监制: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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