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湾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政治献金案延烧,新党台北市议员侯汉廷向台当局监察机构检举,赖清德涉违反“政治献金法”,是否“故意匿未申报”?侯汉廷提3质疑,要台监察机构查起来,也坦言最可能的结果就是“不必去查”“查无不法”,甚至“反过来查他”,但必须要凸显台监察机构和民进党的双标与邪恶。
侯汉廷20日透过台监察机构陈情系统检举,“2024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拟参选人赖清德以‘赖桑小铺’贩售竞选小物,属于政治献金,却匿未申报,违反‘政治献金法’至为明确,请台监察机构比照柯文哲案件,予以裁罚或纠弹。”
侯汉廷表示,3月19日台监察机构新闻稿称:竞选小物贩售收入均属政治献金;拟参选人为募集政治献金而举办活动,“政治献金法”并无限制募款活动之态样,拟参选人自可展现创意举办不同型态之募款活动,包含委由营利事业办理;仍应依‘政治献金法’相关规定,将贩售之金额于法定期间内存入政治献金专户、开立收据并申报于政治献金会计报告书。
侯汉廷指出,赖清德及竞选团队于2023年11月17日宣传“赖桑小铺”,明白表示贩售“募款小物”,显然符合台监察机构前述所指“竞选小物贩售收入均属政治献金”规范。
侯汉廷表示,3月20日民进党发言人韩莹透过自录视频称,“赖桑小铺后期为了回应支持者需求,故无偿授权予民间公司自行贩卖选举商品,且贩卖商品皆有开立发票,并由民间公司自负盈亏。”显然也符合前面台监察机构所述“包含委由营利事业办理”等要件。然其交由民间公司自行贩卖的选举商品,是否有存入政治献金专户、开立收据或申报在政治献金会计申报书?
侯汉廷质疑,赖清德及其竞选团队透过民间公司贩售竞选小物,与柯文哲透过木可贩售竞选小物,样态相同,赖清德是否“故意匿未申报”?
侯汉廷表示,只要立案,台监察机构系统必须办理给予回复,倘若台监察机构怠惰渎职,民代也得质询台监察机构为何摆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