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游戏
无障碍

0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看

微信扫一扫,随时随地看

12345我们来帮你 |​停车费引争议,物业回应租赁过半且低于市场价

  幸福春天小区地下停车场要收费了!这一纸通知发出后,着实让居住在幸福春天小区居民有点不适应,但更令他们纠结的是,关于收费标准是否符合发改部门的要求,成了他们最迫切想知道的答案。于是,小区居民拨打哈密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希望能寻求到有关部门的帮助。


图片

幸福春天大门口张贴着收费通知,居民驻足观看。融媒体中心记者 叶翠摄

3月19日,记者来到伊州区西河街道幸福春天小区。一进小区大门,就看见7、8位居民早已等候在此。
市民玉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无偿使用地下车库已有6年时间,前几日突然通知要收取停车位管理费。虽然理解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收取费用的举动,但是对于地下车库收费标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迟迟拿不出依据,这让他们很不满意。站在一旁的居民闻讯记者来了解情况,也七嘴八舌地吐槽:“收费可以理解,但是标准、依据是啥?”“我们的收入都不高,现在一年要多收这么高的停车服务费,一时不太能接受。”“停车费和物业费为啥要分开收?”
那么,免费使用的地下停车库为何突然开始收费?收费依据是什么?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跟随业主代表来到了新疆三川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了解情况。
图片

幸福春天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正在给居民解答疑问融媒体中心记者 叶翠摄

采访中,新疆三川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幸福春天小区物业经理俞海燕介绍,该小区属于 "PPP" 项目,地下室储物间及车库属于开发商——哈密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哈密建设集团,因此均属于国有资产。从2019年至今,小区居民一直免费使用地下停车位和地下室储物间。如今收取地下停车费,是受开发商委托执行。
"收取的地下停车租赁费包含地下车库停车费、卫生秩序维护、设施设备亮化等费用。" 俞海燕表示,对于收费标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均向发改部门了解过指导价。目前发改部门仅对地上停车位有指导价,地下停车位收费暂无指导价,均按市场价执行。

图片

居民正在填写租赁合同。融媒体中心记者 叶翠摄

记者查阅《关于对哈密市住宅小区收取机动车场地占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通知》了解到,普通住宅小区机动车场地占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机动车辆停放占用小区内的公共道路、公共场地的,车主应当缴纳场地占用费。停车场地应首先保证有车业主一户一车,一户多车的,第二辆车由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场地占用费标准为小车(7座以下客车)35元/月·辆,7座以上(含货运车)50元/月·辆。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半小时(包括半小时)之内不收费,超过半小时的,每小时收取1元的场地占用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最多不超过5元(24小时之内)。超过24小时,按此标准类推,对进入小区的车辆收费时必须出具税务部门票据。
"我租了两个车位,每年总共缴纳2600元。和其他小区相比,这个价格不算高。"  对于地下停车位收费无政府指导价的答复,市民阿迪提出不同看法。阿迪表示,物业公司在居民物业微信群发出通知后确实引发不少质疑,但考虑到已免费使用车位6年,现在收费也能理解。租赁前他对比过其他小区地下停车费,该小区价格确实低于市场价。
 “我们也希望政府尽快出台指导价,这样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为群众服务。”俞海燕说,小区地下停车位有583多个,目前已经有397多个。


文:融媒体中心记者 叶翠
编辑:董佳雯
责编:刘汝时
免责声明:本内容来自腾讯平台创作者,不代表腾讯新闻或腾讯网的观点和立场。
举报
评论 0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查看全部0条评论
首页
刷新
反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