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营造整洁、文明、有序的市容市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临洮县城区开展“牛皮癣”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牛皮癣”广告定义
本通告所称“牛皮癣”广告,是指在临洮县城区范围内的道路、建(构)筑物(含住宅小区)、交通工具、电线杆、树木和燃气设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和其它设施或物体上乱张贴、喷涂、刻写、悬挂、散发的各类广告和宣传品。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临洮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业街区、公园广场、公交站点、居民小区范围内建筑物墙面,楼道内墙面、楼梯、电梯间,电线杆、电力设施、树木等公共设施和企事业单位、商铺门面、围墙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印盖、乱刻画等各类开锁、通下水道、房屋出租出售、办证、建材装修、外卖等内容的广告或宣传品。
三、自行清理要求
凡在临洮县城区范围内已设置、刻画、张贴各类“牛皮癣”违法广告的,广告当事人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清除。对于积极主动配合整治工作自行清除的,可免予处罚。逾期不清除的,城管执法部门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其标注的联系电话,经公安部门审定后,抄告通讯部门实施停机、停号、销号,并将机主列入黑名单。对拒不清除、反复张贴,屡禁不止等扰乱行政管理秩序、损害公共设施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罚,并依法将该不良信息录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
四、合法广告发布途径
从事社会便民生活类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加强行业自律,合法合规发布广告。凡属于房屋租售、电器维修、开锁配匙、宽带安装、招工招聘、寻人寻物、失物招领等社会服务类的合法广告,一律进入社区、小区、城区(城南广场、紫竹苑南门、城市中心广场、滨河西路﹝中天桥处﹞、文峰公园、安兴小区北门、宪法广场西北角、南校广场等20处)设置的便民服务栏规范张贴发布。
五、责任区制度落实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商家店铺、物业管理应严格落实责任区域制度,及时彻底清除其责任区域内的“牛皮癣”广告,并落实长效保洁措施。
六、违法广告打击
严禁发布违反法律、法规的广告、信息。对张贴和印制制假售假、涉黄涉赌、涉枪涉爆、非法行医等违法广告的,城管执法、市场监管、新闻出版、公安等部门将坚决予以打击,并依法采取相应限制管控措施。
七、鼓励举报
对举报“牛皮癣”广告张贴行为,协助查获违法行为或当场抓获制癣者的,按规定给予50至100元奖励;对举报制造、张贴、喷涂“牛皮癣”广告窝点,经查实并成功捣毁的,按规定给予500元奖励。
举报电话:
临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0932—2243725
临洮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0932—2247027
临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
来源|临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