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酒言欢
拿起酒杯 放下车钥匙
案例一:
2025年3月14日12时,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X128县道查获号牌为新A****B小型汽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值为11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随后将其带至昌吉市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
案例二:
2025年3月11日09时,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X120县道查获号牌为新A****G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值为5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进行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普法教育。
昌吉市交警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蜀黍和大家再次重温一下
关于酒驾醉驾的法律法规
酒驾醉驾的判断标准
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酒后开车十分危险
02判断能力降低
酒后的人对光、声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04心态不稳易冒险
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05易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
绷紧酒后禁驾这根弦
切勿因一时贪杯悔恨终生!
(来源:昌吉市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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