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日从汕头海警局获悉,该局濠江工作站联合汕头濠江区司法局达濠司法所,通过“情理法”结合的多元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船员意外落水引发的赔偿纠纷,为“海上枫桥经验”再添实践范例。
据介绍,该起纠纷还得追溯至去年的12月25日。当时,一艘渔船在汕头市濠江区海域捕鱼作业时,一名阳江籍船员陈某在作业时不慎落水失踪。汕头海警局在接警后迅速展开搜救,但经多方搜寻未果,船方与陈某家属确认陈某无生还可能。此后,双方因死亡赔偿金问题产生分歧,始终无法协商一致而陷入僵局。
得知上述情况后,汕头海警局濠江工作站随即启动海上纠纷调解机制,联合达濠司法所主动介入调解。调解初期,陈某家属情绪激动,提出要15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
对此,汕头海警执法员采取“背靠背”调解模式,分头倾听双方诉求,发现矛盾焦点在于赔偿金额差距及船方短期支付能力不足。为平衡情与法,司法所引入法律援助律师,向家属详细解读法定赔偿标准,测算合理赔偿范围。在执法人员耐心的协调下,双方对补偿金额的心理预期差距在逐步缩小。而就船方无法短时间一次性支付赔偿金的问题,执法员提出了分期支付的建议。
经过多轮协调,今年3月5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船方分期赔付陈某家属共计93万元。至此,这场海上意外死亡赔偿纠纷画上圆满句号,而这一结果既保障了家属合法权益,又避免船方因一次性支付陷入困境。
据汕头海警局方面介绍,此次调解践行“小事不上岸、矛盾不上交”的海上枫桥理念,通过司法联动、法理疏导和柔性方案,实现纠纷就地化解。接下来,汕头海警局濠江工作站将进一步深化与辖区涉海部门的合作,强化海上调解衔接、联动联调及法律援助实践,将法律服务“送”到海上,合力打造海上纠纷调解新名片,共同维护濠江海域平安和谐。
文、图 | 记者 赵映光 通讯员 郭刘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