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的天气回暖
让我们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
与此同时
森林火灾的风险也在悄然上升
因此
野外防火责任重大
林区一旦发生人为或过失引起的火灾
责任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一图看懂森林火灾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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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 :
增强防火意识
严禁林区吸烟、野炊、焚烧垃圾等
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一起来学习
森林防火“十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
2.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野外生火取暖很容易让人麻痹大意,如遇大风天气,极易引燃周围的植被,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3.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一个小小的烟头,足够点燃一片绿色的森林,不要小瞧随手乱扔的一个烟头,更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4.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不要贪图一时的趣味而忘了保护我们的家园。
5.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提倡文明祭祀,不在林区上香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不经意的一个火星,也许会成为一场生态灾难的开始。
6.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放火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会直接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不准让特殊人群、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监护人应加强管理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玩火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做到无论何时都不玩火。
8.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烟头虽小,但其表面温度一般都在200℃至300℃,中心温度可高达700℃至800℃,很容易引燃森林植被。
9.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在林区狩猎、放火驱兽的同时,不经意间掉落的小火星,可能引燃周围的植被,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破坏生态环境。
10.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凡接到森林火灾扑救命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进行科学扑救。
来源: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一审(校):成 婵
二审(校):吴培玲
三审(校):罗 胤
签发:罗国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