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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死亡!梅州205国道一自行车遭货车碾压...

2024 年 5 月 7 日 7 时 1 分左右,兴宁市宁新街道洋里村方向沿 G205 国道往兴宁市新陂镇方向路段发生一起货车右转弯时疏忽大意致使右侧自行车及人倒地后被碾压造成 1 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5 月 10 日,梅州市安委办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为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月 27 日,兴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总工会及属地政府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兴宁宁新街道“5·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人员问询、调查取证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总结事故的主要教训,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事故发生的经过:
2024 年 5 月 7 日 7 时 1 分左右,罗某驾驶粤 MJ3312 号牌重型自卸货车,从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洋里村方向沿 G205 国道往兴宁市新陂镇方向行驶,行驶至 205 国道与机场路有红绿灯控制的十字形交叉路口,在向右转弯的过程中碰剐同方向右侧行驶的由王某驾驶的自行车,致使自行车及人倒地后,骑自行车人王某被重型自卸货车右前轮及左后轮第三、第四轴轮胎碾压,造成骑自行车人王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本次事故调查报告更多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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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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