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如虎口 安全需谨记
在日常驾驶中
许多驾驶人通过路口时
常常忽视停车瞭望
甚至抢行通过 导致事故频发
危险往往就在一瞬间发生
今天 我们就通过一起典型案例
提醒大家
路口通行 安全第一
本期案例
2月25日爱辉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接到报警称,在黑河市爱辉区兴安街与邮政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并有人员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同时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根据事故现场视频显示:
三轮电动车:驾驶人驾驶三轮电动车沿兴安街由东向西行驶。
小型轿车:驾驶人驾驶白色小型轿车沿邮政路由北向南行驶。
事故经过:两车在黑河市爱辉区兴安街与邮政路交叉路口发生碰撞,三轮电动车在撞击后失控翻滚,随后碰撞到正在路边行走的一名行人,导致行人倒地受伤。
责任判定
两车垂直直行,遵循右侧先行原则
如图所示,黄色车辆要让蓝色车辆先行。
驾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两车垂直直行,应遵循右侧先行原则,前进方向的右侧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需要让右侧车辆优先行驶。
转弯、调头车辆让行直行车辆
如图所示,蓝色车辆要让黄色车辆先行。
驾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两车垂直直行,应遵循右侧先行原则,需要转弯或者调头的车辆,要让行直行车辆。
交叉路口相向行驶,右转让左转先行
如图所示,蓝色车辆要让红色车辆先行。
在交叉路口,同一道路,相对方向行驶,同时通行的情况下,右转弯车辆要让对面左转弯车辆先行。
在这里还要重点提醒一下
农村地区的驾驶人
穿行小巷窄路时
务必提高警惕
观察周围环境
保持低速通行
适当鸣笛警示其他车辆或行人
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编辑:刘扬威
编审:徐晓岩
监制:张天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