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闻讯(首席记者 张鹏翔)近日,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啤”)公告了与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威”)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重啤被判向嘉威赔偿3.5亿元。对此,嘉士伯中国(即重庆啤酒)发长文称坚决上诉。3月20日,嘉威对嘉士伯中国的声明回应:嘉士伯,在撒谎!
据了解,嘉威系重庆啤酒参股公司。重庆啤酒控股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持有嘉威33%的股权,重庆钰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钰鑫)持有嘉威60.3107%的股权。2009年,嘉威与当时仍为国有企业的重庆啤酒签订了为期20年的《产品包销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包销协议》),约定包销期间仅允许嘉威生产“山城”品牌啤酒,且生产的全部啤酒均应交由重庆啤酒进行包销。2013年底,重庆啤酒完成国企改制之后,嘉士伯集团持股60%,重庆啤酒方面仍然继续履行了该协议。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020年9月,嘉威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重庆啤酒,要求后者赔偿金额超6.3亿元。主要主张为自2011年起,重庆啤酒存在诸多违约行为,如未履行《包销协议》给原告造成量价差损失、代加工业务未执行有关会议纪要造成原告损失、未履行《备忘录》导致包销基数减少造成原告损失;2021年起,因原告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导致《包销协议》项下“分子公司”范围变动,但上市公司未按照《包销协议》约定将有关产品纳入包销范围,造成原告损失。
奔流新闻记者注意到,3月14日,嘉士伯中国在官微发布长文称,重庆五中院的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重大错误,显失公正。公司已严格按照《产品包销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包销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不应再向嘉威承担任何额外赔偿责任。重啤已决定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关于与嘉威的合作关系和包销协议,重啤的态度明确:重啤历来产能充足,并不需要嘉威代工,而包销协议严重牺牲了重啤的利益,极不合理。
3月20日,嘉威对嘉士伯中国的声明回应:嘉士伯,在撒谎!
嘉威在官微中指出,嘉士伯对一审败诉轻描淡写,反而抹黑合作伙伴。对此,已委托律师向嘉士伯及重啤发函,并保留追究嘉士伯及重啤声明失实、误导舆论、损害公司及个人名誉法律责任的权利。
当日下午,奔流新闻记者从嘉威公司相关负责人处证实,公司官微发布的回应文章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