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青岛市村庄布局规划(2021-2035年)》 批前公示,规划范围为青岛市陆域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乡村地区,本次规划在功能空间、村庄类型、产业发展、风貌特色、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提到,结合青岛村庄结构优化调整,乡村地区整体形成“行政村-自然村”两级结构体系。规划按照村庄空间聚落形态,结合村庄建设实际,分别明确行政村和自然村的村庄分类。
将乡村地区划分为两大分区
根据公示,本规划重点管控、指引市辖区乡村地区的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对县级市乡村地区的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具有指导作用,具体内容要求以各县级市村庄布局规划为准。
本规划将乡村地区划分为生态保育片区、乡村发展片区两大分区。生态保育片区主要分布在崂山、珠山-铁撅山、大泽山-大青山以及大沽河沿线等区域,以“人口疏解、规模严控”为主导方向,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片区生态服务功能。乡村发展片区是生态保育片区以外的全部乡村地区,以“结构优化、增质提效”为主导方向,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农业现代化、规模化经营;推进乡村空间结构优化,支持建设用地复合利用,鼓励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形成“行政村-自然村”两级结构体系
对村庄进行分类,规划中,结合青岛村庄结构优化调整,乡村地区整体形成“行政村-自然村”两级结构体系。规划按照村庄空间聚落形态,结合村庄建设实际,分别明确行政村和自然村的村庄分类。按照相关要求,行政村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对看不准的村庄暂不分类。
据此,青岛市城镇开发边界外行政村共计902个,规划集聚提升类行政村710个、城郊融合类行政村128个、特色保护类行政村35个,暂不分类行政村29个,目前暂无搬迁撤并类行政村。
落实相关部门与文件要求,结合青岛实际,将自然村划分为中心培育型、品质提升型、特色保护型、增效优化型,对主体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村庄纳入城镇统筹。城镇开发边界外共4458个自然村,规划中心培育型村庄655个、品质提升型村庄2921个、特色保护型村庄185个、增效优化型村庄697个。
村庄分类实行动态优化原则,影响村庄发展的重大因素发生变化时,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等工作,对村庄分类进行动态调整。
划定679个乡村社区生活圈
在社区生活圈的划定上,以组织融合、地域相邻、产业相近、人文相亲等作为统筹因素,划定679个乡村社区生活圈。乡村社区生活圈服务半径以2公里左右、涵盖自然村数量以5~10个、服务常住人口规模3000~8000人为宜。
乡村社区生活圈范围内按照“社区级”和“自然村级”两层级进行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并形成“基础保障、品质提升、特色引导”的多类型公共服务体系,配置终身教育、健康管理、为老服务等10类设施。
规划提到,保护乡村地区自然景观环境,尊重地方文脉,保持乡土建筑的自然纯朴,发掘、培育文化特色鲜明、风貌格局独特的特色乡村。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农村住房(独户宅基地)不宜超过3层,高度不宜超过11米。结合自然地理格局,总体分为山地、平原和滨海三大乡村风貌区,结合风貌分区进行差异化指引。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