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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投集团原董事长周茂非贪污受贿一审获刑17年

  中新经纬3月20日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号“京法网事”消息,2025年3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茂非贪污、受贿案,对被告人周茂非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追缴其贪污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追缴其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2年7月,周茂非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4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茂非(正局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3年5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微信号“京检在线”通报,日前,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茂非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茂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茂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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