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本次补贴范围: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车;
(2)云闪付账户、购买人身份证、销售发票、“62”开头银联卡POS签购单持卡人姓名不一致;
(3)购买农机、农资发票日期与银行卡POS签购单日期不一致;
(4)购买农机、农资不在活动期间内以及在活动开始前已经开具发票,在活动期间更换或重新开具发票。
(二)如发生不可抗力或本活动承办单位无法继续该活动的情形,承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补贴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规则将以相应方式及时通知。
(三)参与商户有借助本次补贴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随意提高售卖价格,群众投诉欺诈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活动资格,购车补贴资金由该企业全额负担。如申报行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不列入本次活动范围的事项等,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追回补贴,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四)因申请人预留开户行信息不准确导致补贴资金两次拨付失败,视为申报材料不合格,不予补贴。
(五)因申请人申请补贴档级错误造成审核不合格或补贴标准降低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商户需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活动场地可容纳人员数量,合理安排活动参加人数及限流措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安全撤离通道和路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要配置齐全。
(七)鼓励参与活动的农机、农资销售企业通过满减让利、赠送礼品、以旧换新等优惠方式配合本次促消费活动。
活动相关解释由嫩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来源:银联黑龙江
编辑:刘扬威
编审:徐晓岩
监制:张天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