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秩序,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李占彪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收受贿赂问题。2002年至2022年,李占彪利用担任禹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及资金拨付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财物好处。李占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鄢陵县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耿利民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收受贿赂问题。2010年至2024年,耿利民利用担任鄢陵县南坞镇党委书记、教体局局长、财政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及资金拨付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财物好处。耿利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建安区椹涧乡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艾书星违规拆分项目、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19年至2022年,艾书星利用担任建安区张潘镇党政办主任、副镇长、副书记等职务便利,在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项目中,采取违规拆分项目、虚报工程款的方式,套取项目资金用于个人支出。艾书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开展严厉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正义、预防惩治腐败的有力举措。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招标投标领域腐败的严重危害性,吸取教训、以案为鉴,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坚决纠正错误认识,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行政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全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环境。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链条长、环节多,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拓宽线索渠道,聚焦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规避程序、利益输送等问题,严肃查处腐败和违法犯罪问题,形成强有力震慑,着力推动构建公正有序、公平竞争、清朗透明的营商环境。
来源:清风莲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