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俞燕
编 |吴戈
出品 |喻观财经
3月14日,中国股市时隔近三个月重回3400点,创下年内新高。
这一天,中国资本市场的奠基者之一、首任证监会主席刘鸿儒溘然长逝,享年94岁。
他成为继证监会第三任主席周正庆、第二任主席周道炯之后,第三位作古的证监会前主席。
对于金融业来说,刘鸿儒的身份不仅仅是证监会主席。他是中国金融改革的拓荒者、组织者、设计者、实践者之一,亲历了中央银行建制、商业银行改革和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时刻,还是现代金融理论的重要启蒙人。
在长达近一个世纪的漫长一生中,刘鸿儒少年时代经历了兵荒马乱,青年时期通过教育改变人生,从拾煤渣的苦孩子成长为新中国第一代留学生,又从大学教员转型为金融干部,中年两度下放干校劳动磨砺。知天命之年出任央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成为波澜壮阔的银行改革的组织者之一。花甲之年担纲首任证监会主席,作为证券市场开山元老之一,主导了资本市场改革。
作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现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和中国金融学院(并入对外经贸大学)的创办者,刘鸿儒桃李满天下,培养了大批金融人才,其中不少人也成为金融改革的中坚。
可以说,在我国金融业和资本市场发展史中,刘鸿儒是一个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的名字。一如刘鸿儒的早期弟子、曾任深交所总经理的夏斌早年对他的评价——他是“中国转轨金融学的启蒙人,金融改革实践的探索者”。
而刘鸿儒对自己的评价则很简单:“我是一个业务型干部”。
有人说,从0到1是最难的。一如《百年孤独》开篇首段里所说:
“那时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尚需用手指来指认。”
在金融业和资本市场的草莽时期,刘鸿儒等一批金融业开山元老们筚路蓝缕以启山林,方有现今的繁荣和成熟。
如今,刘鸿儒驾鹤西去,他那些曾经站在金融改革前线的弟子们也已岁入花甲或古稀,渐次以各种形式退出历史舞台。
据说,刘鸿儒留下这样的遗嘱:“不举行告别仪式,遗体火化,不取骨灰,回归大自然。告诉我的学生,不得办理纪念活动。“
旧时代的大幕彻底落下了。在历史长河里,每个人都是一名过客。
央行制度方案“工程师”
“社稷经纶地,风云际会期。”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正是我国中国金融改革的黄金时期和金融体制转轨的关键期,刘鸿儒几乎参与了所有重要的改革环节,被业界称作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最重要的拓荒者、组织者、设计者和实践者之一。
在刘鸿儒参与的金融改革中,中央银行制度的确立无疑是最核心的一步。刘鸿儒曾在接受《中国金融》采访时指出,有了中央银行制度,金融体系才建立了轴心,其他金融改革才能逐步推进,整体金融改革方案才有条件形成。
刘鸿儒与作为我国中央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下称“人行”)结缘,始于1959年。这一年,他刚从莫斯科大学财政学院学成回国。留学时期,他师从前苏联第一货币银行专家阿特拉斯教授,成为系统学习过现代货币银行学的第一批中国留学生。
不过,在最初的人行岁月中,刘鸿儒是在办公室、下乡、干校之间来回穿梭中度过,亲历了金融业凋敝的阶段。
彼时中央银行的概念和制度尚未形成,人行的职能和定位还比较模糊,国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有限,甚至在1970年沦为与财政部合并的命运。刘鸿儒就作为人行代表,与财政部商谈具体合并事宜,最终确定了设立一个银行业务组,主管相关业务。
一直到1978年11月十一届三中全会,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提上日程后,人行的职能和定位才重新划定。1979年8月28日,人行从财政部独立出来,开始正式履行央行职能。
这一年,农业银行亦恢复建立。起草农业银行恢复建立报告的,便是当时被称作“人行大才子”、时任人行办公厅主任的刘鸿儒。农行成立后,他便出任农业银行副行长。而农业银行的恢复成立,掀起了专业银行分设的序幕。
1979年10月,邓公提出:“银行要成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
刘鸿儒后来在《变革——中国金融体制发展六十年》一书中回忆,他听到邓公的这句话后,顿觉心里亮堂了,改革方向清楚了,因为这意味着要把银行与市场经济联系起来,因为办真正的银行,必然是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相伴随的。
随后,刘鸿儒撰写了《社会主义的货币与银行问题》等文章,阐述了银行与商品经济的关系。在他看来,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才有货币和信贷,这才有银行。
刘鸿儒关于银行的诸多思考,为他日后参与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持。
1980年7月,刘鸿儒协助完成中国农业银行筹建后,回到人行升任常务副行长、党组副书记,分管金融体制改革。在此后长达十年的岁月里,他的人生便与金融体制改革紧紧联系在一起。
彼时,国内已成立了几家专业银行和老人保等其他金融机构,初步实现金融主体的多元化,也由此带来了竞争和监管的新问题。而彼时人行与专业银行之间,尚未形成合理的监管机制。
当年流行这样的说法——“农行是穿草鞋的、人行是穿布鞋的、中行是穿皮鞋的”,彼时不服气,最后变成了“农行进城、中行上岸、建行破墙”。而人行则“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对于如何建立中央银行制度,彼时业界有不同观点,既有主张维持现状者,亦有主张重回大一统的央行模式,主张建立完全的中央银行制度的,则是少数派。
1982年初,根据紫光阁提出的建立中央银行的原则,人行成立“银行机构改革小组”,时任人行行长吕培俭任组长,刘鸿儒任副组长,并作为具体执行人,牵头设计中央银行设立方案。
随后,小组向紫光阁递交了《关于人民银行的中央银行职能及其与专业银行关系问题的请示》,提出人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的任务和职责,对各专业银行进行领导和监管,同时划分了各专业银行之间的分工。
不过,这个方案只是过渡性方案,因为人行还留了尾巴:仍在承办办理工商信贷业务和城镇储蓄业务。
1983年6月,中央高层召集刘鸿儒和人行副行长邱晴(后来曾任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提出一个方案:另外成立一个“小一点、灵活一点”的中央银行,用于履行协调和监管之职。
刘、邱两人则表示,建立中央银行制度是大势所趋,如果把人行架空,宏观调控将失灵。
中央领导采纳了这一建议,次月在向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上报的《关于设置中央银行的几点意见》中提出,单设中央银行势在必行,将工商信贷业务应从人行分离出来,单设中国工商银行。
为了落实央行的设置工作,1983年8月紫光阁成立中央银行筹备小组,同样由吕培俭和刘鸿儒分任正、副组长。
1983年9月17日,紫光阁下发《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规定了人行的十项职责,初步确定了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框架。
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成立,承接了原由人行承担的储蓄和工商信贷等商业银行业务,人行则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由此基本实现"政企分开"。
1987年,作为金融改革的执行人,刘鸿儒在《关于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一文中,提出金融改革的思路、目标和新体制框架,目标是建立四个系统,即:
建立一个分层次的、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调控有力又灵活自如的金融调控体系;
建立一个以银行信用为主,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种金融工具聚集和融通资金的信用体系;
建立一个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家银行为主体、保险机构以及其他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
建立一个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的金融管理体系。
随着人行开始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该文提出的以央行为领导的金融体系已初步建立。
不过,彼时的金融管理体系仅有央行一家金融监管部门,后来的“一行三会”金融监管格局尚未形成。一直到1992年10月证监会成立,大一统的金融监管格局才开始“破冰”。而证监会亦由刘鸿儒领衔掌舵,这又是后话了。
中央银行制度构建和完善的过程中,一直面临如何将货币政策职能与银行监管职能进行适度分离。一直到2003年原银监会成立,这一分离才最终实现。而随着原银监会的成立,“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亦最终确立。
金融改革蓝图“主笔”
1984年10月20日,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商品经济”的概念。但关于金融的内容,只有简单的一句:“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改革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
彼时银行被视为“不透明的杯子”,改革需要格外谨慎。
为了审慎推进金融改革,紫光阁成立了“金融体制改革研究小组”,专门研究金融体制改革问题。时任人行常务副行长刘鸿儒出任组长。
彼时业界对于金融改革突破口的选择,存在着争议。刘鸿儒在接受《中国金融》采访时曾谈到,当时一种观点主张以银行企业化为突破口,另一种则主张以金融市场作为突破口。
(被称作“蓝皮书”的《中国金融改革战略探索提纲》)
1984年5月31日—6月7日,在合肥召开的中国金融学会第二次全国代表会议上,刘鸿儒的学生、就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现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的蔡重直等23名学生,联名提交的被称作“蓝皮书”的《中国金融改革战略探索提纲》,便大胆提出以建立金融市场作为金融改革的突破口,以及金融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完善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长期资金市场、建设新的金融体系等六条设想。
这份报告在当时轰动业界,引来国际媒体的广泛报道,一举确立了“五道口”作为金融黄埔的江湖地位。当年在该报告上签名的23名学生,大部分成为金融监管高层、各金融机构高管和学者专家,成为时代大潮中的弄潮儿。
不过,在刘鸿儒看来,当时以将金融市场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尚不须具备客观经济条件,因为“金融市场的核心部分是资本市场”。
基于当时的现实,刘鸿儒提出,金融改革前十年应以银行改革作为重点,后十年再抓金融市场。
事实上,银行改革亦非易事,遇到不小的阻力。是采用“大银行、小财政”抑或“大财政、小银行”,银行与财政两条渠道应该如何发挥作用,成为业界争论的焦点。
刘鸿儒后来回忆,“当时专业银行承担了大量政府交办的政策性业务,要把行政管理的官办银行转变为自主经营的商业银行,难度很大。因此需要发展理念的进一步突破,推动创新实践”。
于是,改革小组转而寻求建立一批可以实现企业化经营的新型商业银行。刘鸿儒亲自参与了新型商业银行方案设计和组建工作。
重新组建的交通银行,率先开启探索商业银行之路。
1986年7月19日,刘鸿儒赴沪,听取了交通银行筹备组的工作汇报后强调指出,交通银行要办成改革的银行,千万不要办成改革的对象,要办成改革的产物,走“银行选企业,企业选银行”双向选择的新路子。
5天后,交通银行拿到紫光阁同意其重新组建的批文。
1986年12月19日,邓公在《企业改革和金融改革》的谈话中指出:
“金融改革的步子要迈大一些,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
在邓公发表讲话的四天前,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称“国家体改委”)和人行正在武汉市联合召开第三次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工作座谈会,着手探索专业银行企业化的途径,京沪津等城市成为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城市。
在本轮金融改革中,作为改革试验田的深圳,肩负特区金融业建设与改革的重任。作为改革牵头人的刘鸿儒,曾经一年有三分之一时间待在深圳。
在改革大潮中,深圳诞生了多个“第一”:第一家全部由企业法人成立的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第一家公开募资和发行股票的股份制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现平安银行),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后更名巨田证券),第一家财务公司——蛇口工业区财务公司,全国第一家外汇调剂中心——深圳外汇调剂中心,引入第一家外资银行—南洋商业银行……
招商局常务副董事长、蛇口工业区管委会主任袁庚向刘鸿儒提议,希望借助香港市场经济与商业银行的管理经验,在蛇口建立一个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得到了刘鸿儒的支持。刘鸿儒的两名金融五道口的学生刘渝和万建华,则负责具体的筹建事宜。
1986年8月,招商银行拿到人行的批条,在蛇口财务公司的基础上成立,成为国内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投资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走出了一条迥异于四大国有银行的新路。
招商银行成立后,刘鸿儒曾参加了该行的一次董事会会议,看到当时股东讨论招行发展问题时的热烈程度,让他颇有些感动。他后来对媒体回忆,这让他“深切地体会到股份制的好处,迥然不同于大锅饭,很受教益”。
招行发展壮大之后,也一度陷入是否也加入国有银行的行政体制的纠结之中。刘鸿儒则力挺招商银行“一定要顶住”。最终,招商银行沿着既定的道路前行,成长为股份制银行里的佼佼者。
随后,深圳还在合并21家农信社的基础上成立了一家股份制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现为平安银行)。该行成为国内首家以公募方式向社会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商业银行。刘鸿儒的学生、“金融五道口”毕业生刘自强出任首任行长。
刘鸿儒曾建议刘自强,该行不必拘泥于区域性银行的定位,应该走向全国。
后来,中信实业银行(现中信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现广发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现兴业银行)等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皆应运而生,打破了国内银行业 “吃大锅饭”的旧局面。
作为打破市场独家垄断而成立的首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亦获得刘鸿儒很多关注。他曾数次视察中国平安,并在卸任证监会主席后,出任中国平安名誉董事长。
刘鸿儒曾在为《平安心语》写的序言中回忆当时第一次走进平安的情景:一个低矮的楼层门面,几百平方米的办公面积 ,十几个员工。“因为小,而记忆犹新。”
当年西装笔挺、径直上前邀请他过来看看的马明哲和他的年轻团队,亦给他留下深刻印象。后来,他为平安题词:“在竞争中求生存,在创新中求发展”。这句话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成为平安发展的精神指引。
刘鸿儒后来提及,在30年的金融改革历程中,有一条没有达到他的愿望,那便是中小型金融机构。在他看来,中小企业、微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如果没有解决好,会影响整个经济的发展。如果城信社坚持按照最初的定位走下去,中小企业就没有那么多融资的烦恼了。
改革从来不能一蹴而就。刘鸿儒后来亦感叹:
“中国金融改革每一步都是被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和发展推动着前进的,认识也是在实践中逐步提高和统一的。”
资本市场拓荒者
我国资本市场的诞生和早期发展,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自发过程,先有股票和证券公司,后有证券交易所和监管部门。
早在1980年1月,人行抚顺支行新居办事处代理发行抚顺红砖厂的280万股股票,成为新中国第一只发行的股票。六个月后成都市工业展销信托股份公司成为首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1982年11月,深圳市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在深圳公开发行股票。1984年7月,北京天桥百货股份公司成为新中国首家发行股票的国有企业,同年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小飞乐)成为新中国第一股。
1988年4月1日,深圳发展银行的股票首次在国内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挂牌,拉开了深圳股票交易的序幕。
这一年,海通、申万、万国三大券商,以及浙江证券(方正证券的前身)、广发华福证券(华福证券的前身)、江门证券(华林证券的前身)等湖南证券(后更名为泰阳证券,后与方正证券合并)纷纷成立。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已势在必行。
事实上,早在1984年,刘鸿儒担任组长的金融体制改革研究小组,已首次提出建立证券交易所的设想。
四年后(1988年9月),以国家体改委和人行名义在北京万寿宾馆召开的“金融体制改革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筹备研讨会”,组建“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小组”,起草了《中国证券市场创办与管理的设想》。
不过,彼时高层认为,建立证券交易所的条件尚不具备,只是表示从今后改革发展趋势来看,“这是必然的”。当时业界对于是否要搞股票市场和股份制,仍存极大争论。
1989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筹建小组先后成立,但是能否获批尚需高层表态。
直到1990年11月,江长者在深圳珠海成立十周年前来视察时,在回京的飞机上,江长者和刘鸿儒长谈两个多小时。
刘鸿儒坦言,虽然这搞股票有很大风险,“但应当相信我们这些党员、老同志不会去搞私有化,我们有能力探索出一条社会主义制度下资本市场发展的道路”。
江长者最后表态:沪深两个交易所试点不取消,但暂不扩大。此后在长达30年的岁月里,国内仅有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直到2021年北交所成立,才打破双雄并立的局面。
1992年年初,国家体改委和紫光阁相关部门在深圳召开了股份制座谈会,其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股份制试验的制度,其中一条对资本市场影响深远:凡是实行股份制的国有企业,法人股和流通股分别占60%和40%,这便是 “股权分置”的由来。
刘鸿儒后来回忆,这一规定在当时是“不得已而为之”。在那个还在讨论资本市场市场姓“资”姓“社”的年代,需要消除人们对于私有化的顾虑,只能机械地用国有控股比例来解决。
这个改革遗留的“尾巴”,直到2005年证监会启动的股权分置改革才最终解决。
有了股票,有了券商,有了交易所,关于资本市场的监管体制,则经由一场风波,才最终促成。
1992年8月10日,深圳发售1992年新股认购抽签表,引起一场抢购风,当时常住人口仅有60万人的深圳,两日内居然汇聚了150万认购者,酿出了一场“8·10风波”。
资本市场监管机制的建立已箭在弦上。紫光阁研究了“美国模式”“英国模式”和“香港模式”,最终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设计了一个中国证券市场的四层监管体系。
1992年10月,紫光阁证券委员会和证监会火速成立。其中,证券委作为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由13个部委组成,证监会受证券委员会指导、监督检查和归口管理,对证券市场进行负责日常监管和决策执行。
时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的刘鸿儒兼任证券委副主任和证监会首任主席,时任建行行长周道炯任证券委常务副主任,后来成为第二任证监会主席。
刘鸿儒曾表示,作为奠基者,他们第一届监管者的任务就是开荒、修路、铺轨道。
作为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的开山元老,刘鸿儒执掌证监会时,主抓三件事:
1、抓研究、借鉴国外防范风险的经验和教训;
2、抓法规建设,制定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
3、抓建设和培养人才队伍。
在风波中诞生的证监会,让初代证券监管者们深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1993年初,在第一次全国性证券会议上,刘鸿儒上任后发布的首份报告,便关乎股票市场的风险与管理。
在讲话中,刘鸿儒指出,有股市就有风险,想彻底铲除是不可能的,股票市场发展就是一个风险不断出现不断治理的过程。因此,一定要立法并严格执法,要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上市公司的质量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石。要发展机构投资者,要不断地规范市场运作。
刘鸿儒经常这样鼓励证监会的同事们:
“不要害怕各种责难,要有为事业奋斗的精神,严格依法监管,勇于开创局面”。
彼时为了满足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的愿望,刘鸿儒带领同事们深入研究了相关法律、会计、外汇、上市方式等问题,设计出海外发行制度。1993年6月29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在香港发售股票并上市,开启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先河。
证监会成立之初,便被称作“火山口”,每一任证监会掌舵者,任内的感受几乎都是如履薄冰。
作为首任证监会掌门,刘鸿儒率先体验了坐在“火山口”上的感觉。
1995年2月23日下午,上交所327国债多空 双方上演了一场无情搏杀,史称“327”事件。三个月后(1995年5月17日),证监会叫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而这一事件不仅仅只是国债期货交易被叫停,对于资本市场以及相关人等的个人命运的影响亦极其深远。
事件处理完毕之后,已经65岁的刘鸿儒便挥别执掌了两年多的证监会,“世事饱谙身已老”。
作为早年的大学教员,以及金融五道口和中国金融学院的创办人,刘鸿儒还有金融教育家的另一重身份。离开领导岗位后,刘鸿儒更是倾注了大量精力于在著书立说、教书育人。
金融五道口被称为中国高等教育界的一个奇迹,是国内金融界的“黄埔军校”、金融业的“麦加”。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投资界,遍布从当年“金融五道口”走出去的学生。
岁月荏苒,当年的那些青年才俊已华发丛生,渐入暮年。有归隐者,有故去者,亦有身陷囹圄者。
那个充满革新激情的时代已成绝响。故人皆是梦,陈事只如风。
刘老先生,走好!
【刘鸿儒简介】
1930年11月10日出生,吉林省榆树县人。1942年,毕业于黑龙江北安高小。1951年,中国人民大学研修。1953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研究生班。1954年,在北京俄语专科学校留苏预备部学习。1955年,进入莫斯科大学财政学院研究生班经济专业学习,任党总支部书记。1959年,获得莫斯科大学财政学院经济学副博士学位。1996年,获香港城市大学荣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副博士学位,研究员。1948年9月入党。第八、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二、十三届中央候补委员。
1947年9月,任东北行政学院(现为吉林大学)司法系学员、组织干事。
1950年,任东北人民大学(现为吉林大学)经济系班主任、教员、党总支部书记。
1953年,任东北人民大学(现为吉林大学)经济系副主任。
1959年,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局干部。
1960年,任上海市南汇县惠南公社副社长。
1962年,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局货币流通处、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
1962年,任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综合处副处长。
1971年,下放“五七”干校劳动。
1972年,任财政部办公室副处长、负责人。
1976年,河北省固安县“五七”干校劳动。
1977年起,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79年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兼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
1980年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常务副行长、党组副书记。
1981年9月,兼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研究生部(现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学位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2年,兼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1983年8月,兼任国务院“中央银行筹备小组”常务副组长。
1983年,兼任人民银行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
1984年,兼任国务院“中央金融改革研究小组”组长。
1985年1月,兼任人民银行智力引进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
1987年,任中国金融学院(并入对外经贸大学)院长。
1988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88年,兼任招商银行高级顾问。
1990年,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2年5月,兼任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
1992年10月,任证监委副主任、证监会主席。
1992年至2002年,任全国政协八届和九届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1994年4月,兼任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
1995年3月,卸任证监会主席。
1995年,任中国平安名誉董事长。
1996年7月,任新华保险名誉董事长。
2000年,任民生银行外部董事。
2000年9月,任长江证券咨询委员会主任。
2004年9月,任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FPSCC)主任委员。
2006年11月,任刘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现名鸿儒金融教育基金会)名誉理事长。
2010年,任五道口校友会名誉会长。
2012年3月,任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会名誉理事长。
2002年10月,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
2025年3月,逝世,享年94岁。
著有《社会主义的银行信贷问题》(与王兰合著,1964年)、《社会主义的货币与银行问题》(1980)、《漫谈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1986年)、《中国金融体制改革问题研究》(1987年)、《金融调控论》(1991年)、《货币银行学》(2003年)、《突破——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之路》(2009年)、《变革——中国金融体制发展六十年》(2009年),主编《经济大辞典·金融卷》(1987年)、《中国金融百科全书》(主编之一, 1990年)、《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1987年)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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