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9日,汇丰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已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豁免,允许公司发行或有可转换证券(OCBs)的数量超过一般授权规定的占公司已发行股本20%的上限。这一豁免基于香港上市规则第13.36(1)条的规定。
汇丰控股此次获得的豁免,允许公司发行的或有可转换证券在特定情况下转换为普通股,且在欧盟及英国法例下享有特定的监管规定资本处理方法。或有可转换证券是一种债务证券,其转换条件通常与公司的财务状况或其他市场因素相关联。
一般而言,公司在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寻求一般授权,以便按优先及非优先配股基准配发股份。此次获得的豁免将为公司提供额外的灵活性,使其能够根据特定情况发行或有可转换证券,而不受限于一般配发授权的20%上限。
该豁免的有效期将取决于股东大会的批准情况。一旦获得批准,豁免将一直有效,直至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或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该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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