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人王某某受雇于他人,非法收受公民个人信息数据12万余组,制作诈骗传单并通过快递向不特定人员盲发12万余单,骗取70万余元。
2.王某某于2023年8月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3.涉案被害人包括北京市海淀区的成先生等多人,他们因以为是正常退费而添加了诈骗团伙的账号,最终发现自己被骗。
4.王某某辩称其并没有虚构事实,只是受雇于他人按要求从事相关工作,不知道自己发送的材料包含诈骗信息。
5.法院最终判决王某某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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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某某受雇于他人,非法收受公民个人信息数据12万余组,后虚构“教育机构退费”等事实制作传单,通过快递向不特定人员盲发包含诈骗传单的快递12万余单,骗取大量钱款。北京海淀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2023年5月至7月间,被告人王某某受他人雇佣,非法收受公民个人信息数据12万余组,后虚构“教育机构退费”等事实制作传单,利用快递向不特定人员盲发包含诈骗传单的快递12万余单,骗取大量钱款。经查,包括北京市海淀区的被害人成先生在内的多人被骗,涉案钱款共计70万余元。被告人王某某于2023年8月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据多名被害人陈述,之前曾报名过相关培训课程,后因个人原因未继续参加培训。2023年5月至7月期间,多名被害人收到来自外地刘先生(寄件人)的快递包裹,包裹上是自己的手机号和地址,打开后内容为教育机构因经营不善退费的公告,并附带QQ账号,因以为是正常退费,便添加了对方的账号,加入了群聊。入群后,便有人员主动联系退费事宜,并发送了网站链接和邀请码,要求下载并注册指定的APP。注册成功后,便有自称退费专员的人称以购买证券返利的形式退学费,要下载软件、注册证券账户。注册后,被害人发现账户内有余额,对方称是第一笔退款,并要求被害人绑定自己的银行卡进行提现。成功提现第一笔后,又按照对方的指示多次向对方提供的支付宝或银行账户转账,以用于提现或购买证券返利,后被害人发现无法提现,对方谎称需要继续转款方可恢复交易数据。在被害人没有能力继续支付后,对方称可以帮助办理贷款。在此过程中,被害人逐渐认识到被骗。
被告人王某某曾供称,有自称培训机构的人找其代发退费公告,他答应了。对方让其发的文件内容是教育机构退费公告,上边还有二维码、客服QQ之类。对方通过软件将需要打印的模板图片、收件人信息(名字、地址、手机号)等发给他,此后他按照要求将材料打印出来,用信封装好后,交由快递投递。发件人刘先生是其按照对方要求编的,防止收货人打电话咨询退费时他说不明白。他每发一件大概能赚三四毛钱,在发了大概七八万件快递后,快递公司告知其收到了大量投诉,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涉及违法犯罪后,才不发快递了。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某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提出异议,辩称其并没有虚构事实,只是受雇于他人按要求从事相关工作,不知道自己发送的材料包含诈骗信息。他不知道本案是何人在诈骗,也不知道如何实施诈骗,被骗的人是谁他也不清楚,所骗钱款也没有经手,流向何处他也不知情。对指控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王某某也提出异议,辩称相关信息都是别人提供给他的,他是受上级指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案证据能够证实被告人王某某在实施诈骗犯罪时即已经通过手机搜索相关信息,证实其对自己尚未行为涉嫌犯罪在主观上具有明知,且在发送快递时其使用现金结算,并编造虚假的发件人信息,在案证人亦曾提醒过其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犯罪,但其仍然坚持继续发送快递,上述证据均可证实其主观上明知同伙指使其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仍积极参与,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其如实供述且系从犯,对其减轻处罚。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表示,盲发快递骗局各地早有案发,民众也有一定的防范意识,但本案犯罪分子以培训机构名义退费的形式,大批量地向曾有过报名培训经历的人发送诈骗传单,大大降低了被害人的防范意识,增加了被害人上当受骗的可能性。
法官提醒,对来源不明或可疑的快递,不要签收;若不慎签收后,不要轻易打开或联系寄件人;更不要轻信快递里的内容,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点击链接、添加联系人等,以防陷入诈骗分子精心设计的圈套。遇到退费等情况时,务必提防,可以拨打正规公司的官方热线,核实退费信息的准确性,若遇到对方要求下载不明APP、注册账号、点击链接、垫资、购买理财、扫描付款码、转账、贷款等情况,切莫轻信,及时报警,谨防受骗。
(北京青年报记者 戴幼卿 通讯员 王成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