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联动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厅直属有关中小学校,各有关高校:
现将《深入推进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联动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3月17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联动,健全职前职后一体化的教师教育体系,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如下措施。
将原10所河南省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院,优化调整为1所河南省基础教育研修院、9个省级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基地(见附件)。河南省基础教育研修院负责统筹全省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联动发展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省级中小学教师校长研修基地负责构建与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动发展机制,在省级统筹、协同发展的基础上,签订联动发展协议,明确双方任务清单及支持保障措施,强化常态化联动机制,全面推进师范院校—地方政府—中小学(University-Government-School,以下简称“UGS”)深度协同培养师范生、培训在职教师等相关工作。其他举办师范教育的高等院校可参照执行。
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设置、招生培养规模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变化匹配度监测评估,统筹规划师范教育办学结构、层次布局。支持部分办学历史悠久、基础扎实、质量优质、特色鲜明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本科高校,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不高、规模不大的专科学校转型发展。建立师范类专业监测预警制度,加大师范专业动态调整力度,严控师范类本专科专业新增布点,压缩非师范类院校专科层次师范类专业数量和招生规模。加大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教育、体育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专门教育等本科师范生培养供给力度,鼓励高校充分挖潜扩大教育硕士、教育博士培养规模,着力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加大对师范类院校的支持力度,将全日制在校生中师范生数量占比不低于30%的学校纳入重点支持范围。
建立高校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基础教育省级以上名师“双向挂职”的教师发展常态长效机制。高等院校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每4年到基础教育教科研机构、中小学挂职任教累计不少于6个月,深入了解基础教育实践,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推动基础教育创新发展;鼓励高校支持教师到省外基础教育发达地区中小学校挂职任教;基础教育省级以上名师每5年到高校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任教挂职锻炼(可计一个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参与师范生培养,提高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高等院校要按要求配齐、配强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制定教师到中小学校挂职任教具体措施;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本区域内省级以上名师资源,制定其到高等院校任教挂职具体措施,确保“双向挂职”扎实有效推进。
全面实施师范生培养“双导师制”。举办师范教育的高等院校采取“1+1+4”的形式,遴选基础教育省级骨干以上一线教师、校(园)长担任师范生实践导师,连同师范院校学业导师共同组成“双导师”,对在校师范生(每组4名)从大二开始进行常态化培养和从教技能指导,确保师范生的培养符合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完善教师发展学校制度,建立数量充足、功能完备、机制灵活、相对稳定的教师发展学校,将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成为师范生教育实践基地、新入职教师培训基地、教师培训跟岗研修基地。高校师范生培养方案研制或修订时,要有基础教育教师或校(园)长参与且人数须不少于方案研制专家总数的30%。鼓励支持师范院校实施本硕、本硕博贯通式卓越教师培养,为我省基础教育培养高层次、专业化、研究型人才。
本科师范院校要成立联合教研工作室,遴选、聘请教师教育专家、基础教育学科教研员、基础教育一线名师名校(园)长加入工作室。要制定联合教研工作室规程,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与实践,定期开展联合教研,建立常态化研修机制,深入推进教师教育理论性与实践性、学术性与师范性的融合统一,加强在师范生培养、在职教师研训、学科教学研究、科研成果推广等领域的协作,实现合作共赢发展,助力全省教师教育与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鼓励支持市、县(区)与举办师范教育的高等院校联合探索建立“UGS”数字教师发展中心,建立跨时空、跨地域、常态化服务师范生培养、在职教师培训的数字空间。支持高等院校加强教师教育实训中心、未来教师智慧教育中心、师范类学科教学实验室、STEM(科学、技术、工程、数学)教育实验室等教师教育数字化环境建设。启动实施“河南省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行动”,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教师研训新模式,提升师范生和在职教师数字素养,推动师范生和在职教师积极应对新技术变革,实现数字化对教师发展的常态化赋能,以数字化构建教师发展新形态、增强教育改革创新动能,促进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师范教育的高等院校党委常委会(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每半年应至少研究一次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联动发展工作,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性保障,在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培训等方面优先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不断增强教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省教育厅将依托教师培养培训等项目,推动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的联动发展,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教师教育和教师工作评价体系,与教师培养培训项目、教师人才、教师教育课题研究等指标分配挂钩。各单位要积极选树、推介不同类别教师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教师教育与基础教育联动发展,积极营造适应教育现代化和建成教育强国要求的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良好氛围。
统筹 | 张国强、朱荣玉
审核 | 杨晓谜
责编 | 黄发强、贾元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