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第三届白茶交易大会暨福鼎白茶产业宣传推广周系列活动(乙巳年中国白茶始祖·太姥祭典活动,“茶马”福鼎白茶“农信杯”2025中国全民健身走(跑)大赛(福建·福鼎站)全国城市联动接力赛活动,第三届白茶交易大会开幕式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决定在系列活动举办期间,对我市部分区域上方空域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
管制时间:2025年3月21日7:00至12:00活动结束。
管制区域:福鼎太姥山风景区太姥娘娘广场(活动沿线区域及其周边一千米范围内)
(二)
管制时间:2025年3月23日6:00至12:00活动结束。
管制区域:
1.站前大道:维也纳酒店信号灯至沙垅信号灯路段(赛道沿线区域及其周边一千米范围内);
2.白茶大道全线(赛道沿线区域及其周边一千米范围内)。
(三)
管制时间:2025年3月23日11:30至16:00活动结束。
管制区域:福鼎市点头镇洋中街、观洋街、华熙园白茶小镇路段(活动沿线区域及其周边一千米范围内)。
对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空飘物。
拥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相关规定,依法申报飞行计划和空程,不得擅自飞行。在我市上述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升放时,应当依法经负责重大活动空中安全的机构或部门同意。
违反《通告》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飞行、升放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处罚:
(一)故意在管控区域内,擅自飞行、升放民用小型航空器 和空飘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经批准擅自飞行、升放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行为,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二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分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予以处罚。
(三)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登记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总监制:王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