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韶关
一奶茶店内突发火灾
店内监控画面
消防员抵达现场时
店内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状态
滚滚浓烟不断涌出
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焦糊味
根据现场情况
一组人员快速展开灭火行动
另一组人员在店内仔细排查
确保无人被困
经过紧张处置
明火被扑灭
经初步调查
起火原因是
在奶茶店前台就餐区域
一名初中生玩打火机
不慎将店内的
白色羽毛装饰等物品引燃
火势迅速蔓延
近年来,因未成年人玩火
引发的火灾频发
有的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带来无法补救的伤痛

相关案例
01
2025年1月30日,有网友称自己刚买不到1个月的新车,在春节期间被一“熊孩子”玩火点燃直接烧成了废品。30日晚,他将新车停在小区外的路边,便上楼吃饭。酒足饭饱准备下楼回家时,却看到楼下有一群围观的人,自己凑过去一看,没想到是自己的车着火了。经派出所调查,起火原因是因为一名10岁左右的小孩在他的车辆周围放烟花,不慎将垃圾桶点着了,最后将他的车一并点燃,调查后,警方最终没有立案。
2025年1月,14岁的小明(化名)回外市过年时,在街道上独自燃放旋转炮,家长未有效监管。过程中,一响旋转炮直射进入停靠在路边的一辆轿车前端保险杠中网处,引发车辆起火,最终导致车辆报废。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让其正确认识火的危害
来源:中国消防、韶关消防、湖北消防、宜昌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