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多地公告!认证时间调整,逾期停发津贴!

锡林浩特市关于调整

高龄津贴生存认证周期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印发<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锡盟民政局《关于部署上线“内蒙古高龄津贴申请”小程序的通知》要求,现将高龄津贴生存认证周期调整如下:

一、调整认证周期

根据锡林浩特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实际,将原按季度认证,调整为按月认证。

二、调整认证时间

自2025年4月起,认证时间调整为每月的1日-15,1-15未完成认证的老人将停发高龄津贴。

三、调整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调整为当月认证,次月发放。

四、补发

如果当月未能及时进行认证,在完成生存认证后,补发未发的高龄津贴,补发的高龄津贴不计利息。如有疑问,请联系各苏木镇场、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嘎查(社区)及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请务必按时完成认证,以免影响高龄津贴的正常领取。

锡林浩特市民政局咨询电话:0479-6990161。

锡林浩特市民政局
2025年3月17日

正蓝旗关于调整

高龄津贴生存认证周期的公告

一、调整认证周期

根据正蓝旗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实际,将原按季度认证,调整为按月认证。

二、调整认证时间

自2025年4月起,认证时间调整为每月的1-20,1-20未完成认证的老人将停发高龄津贴。

三、调整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调整为当月认证,次月发放。

四、补发

如果当月未能及时进行认证,在完成生存认证后,补发未发的高龄津贴,补发的高龄津贴不计利息。如有疑问,请联系各苏木镇场民政助理、嘎查(社区)及旗民政局工作人员。请务必按时完成认证,以免影响高龄津贴的正常领取。

正蓝旗民政局咨询电话:0479-4223500。

正蓝旗民政局

2025年3月18日

镶黄旗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调整高龄津贴生存认证工作的公告

一、认证周期调整

根据镶黄旗高龄津贴发放情况,将原按季度认证变更为按月认证。

二、认证时间调整

自2025年3月起,认证时间变更为每月的1-28,再此期限内未认证的老人将停发下月高龄津贴。

三、补发说明

若老人在后续完成了生存认证,之前因未认证而暂停发放的高龄津贴将予以补发。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各苏木镇民政助理、社区工作人员、嘎查民政协理员,务必按时完成认证,以免影响高龄津贴的正常领取。

特此通告

镶黄旗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3月12日
来源:锡林浩特民政、正蓝旗民政局、镶黄旗民政
编辑:温冬梅
校对:陈松楠
二审:刘江岩
三审:贺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