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斗南花卉产业提质发展及特色风貌街区打造工作要求,结合云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立足“春城花都展示区”功能定位,进一步加强电动三轮车规范化管理,持续优化斗南片区交通秩序,按照《呈贡斗南花卉产业片区电动三轮车“购车补”活动实施方案》,对限定时间范围在呈贡区购买全新电动三轮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
一、活动主题
电动三轮车“购车补”
二、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若第一阶段资金已使用完,则活动结束后不再开展第二阶段活动;若第一阶段活动结束后资金尚未使用完,则开启第二阶段活动。
第一阶段:2025年4月1日—2025年7月31日
第二阶段:2025年9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三、补贴内容
在参与本活动的呈贡区电动三轮车销售企业购置电动三轮车(不区分型号大小,绿底车身,统一“斗南花卉”logo标识)均补贴500元,落户后进行补贴。购车补贴采取事后发放的方式,补贴资金在公证机构监管下依次发放,以申报时间为准,先到先得,补完为止,补贴资金发放至购车者本人银行借记卡账户。
四、补贴对象
在参与本活动的呈贡区电动三轮车销售企业(注:指注册地在呈贡区且独立核算,报名并经区级相关部门和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斗南街道办事处审核的电动三轮车销售企业,以斗南街道办事处公布名单为准)购买电动三轮车的个人消费者(不限户籍),所购买车辆须在昆明市呈贡区内完成登记落户。
五、参与企业
面向注册地在呈贡区独立核算的电动三轮车销售企业,仅限线下到店使用。参与企业通过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斗南街道办事处报名参加本活动,具体名单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斗南街道办事处核准后公布。
有意愿参加活动的本地电动三轮车销售企业请于2025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16时前将企业报名表(盖章版和电子版)、营业执照、盖章版承诺书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斗南街道办事处(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环城西路299号407、408室,联系电话0871-67475275)审核,未报送盖章版承诺书的企业视为不参加此次活动。
六、补贴车辆范围
(一)个人消费者在参加本次活动的电动三轮车销售企业购买全新电动三轮车(不区分型号大小,绿底车身,统一“斗南花卉”logo标识)。
(二)所购车辆须为新车(不包括二手车),需在昆明市呈贡区内完成登记落户手续。
(三)所购车辆用途为非营运。
(四)不区分各类品牌。
(五)不区分全款购车及贷款购车,且贷款购车不指定贷款银行。
七、活动流程
(一)购车时间(以车辆销售发票时间为准):一阶段时间为2025年4月1日0时至2025年7月31日24时止,同时所购车辆须在2025年7月31日24时前完成登记落户;二阶段时间为2025年9月1日0时至2025年11月30日24时止,同时所购车辆须在2025年11月30日24时前完成登记落户。若第一阶段资金已使用完,则活动结束后不再开展第二阶段活动;若第一阶段活动结束后资金尚未使用完,则开启第二阶段活动。
(二)补贴申报时间:一阶段个人消费者申报补贴开始时间为2025年4月1日9时,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24时止,申报资料修改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24时止;二阶段个人消费者申报补贴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24时止,申报资料修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24时止,逾期将不予补贴。活动先到先得。
申报资料:
1.购车人身份证正面(人像面)和背面(国徽面);
2.购买新车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照片;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照片;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照片(主页和副页);
5.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有效银行借记卡账号面照片。
(三)申报方式
1.申报人的个人身份信息与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落户身份信息均须一致。
2.购车消费者通过承接本活动的第三方机构申报,按要求清晰、完整、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和提交申报资料。逾期未申报、申报资料不齐全、申报资料不清晰、申报资料涉嫌伪造的,均不予受理。
(四)审核发放
消费者提交申报补贴资料后,由承接活动的第三方机构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专项审核,审核通过后,为符合条件的购车申报人发放补贴;审核未通过的,消费者可完善资料重新提交审核。根据审核情况,以审核通过时间为准先到先得,补完为止,补贴资金发放至购车者本人银行借记卡账户。
本活动细则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斗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活动事项如有调整,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斗南街道办事处发布的最新通知或公告为准。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斗南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9日
责编 | 包崇正
编审 | 杨丽
终审 | 马玲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