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3月19日电尤夫股份(002427)发布公告,公司近期收到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诉讼文件,案号为(2025)浙0503民初1511号,涉及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
原告尹美宗与公司均为泰和纸业的股东,原告持有30%股份,而公司持有70%股份。
原告主张公司在2023年度将泰和纸业产品全部销售给自己及其全资子公司,经核算该关联交易导致销售总价比市场价少3528万元,从而造成泰和纸业亏损。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赔偿泰和纸业的损失3528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当前无法准确判断公司是否需承担责任以及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尤夫股份实现收入17.33亿元,归母净利润-34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