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某区数学试卷因难度过高引发广泛关注,家长、教师及教育管理者纷纷参与讨论。有观点指出:“出教材、教学和出试卷的人不同,导致矛盾难以调和。”这一观点揭示了当前基础教育中“教—学—评”脱节的问题。正如有的教育工作者所言:“教师应依据学科核心素养,一体化设计教什么、怎么教、为什么教,明确预期学习结果。”这实际上指向了“教—学—评”一致性的核心命题。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明确提出“教—学—评”一致性的改革要求。然而,在具体实践中,一线教育者往往更关注课堂层面的教学、学习与评价一致性,而对“课程要求—教学—评价”之间的一致性关注不足。这种“重微观、轻宏观”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课程改革的深化发展。
基于上述背景,本文以某区数学试卷事件为切入点,系统探讨课程意义上的“教—学—评”一致性问题。通过阐释其核心要义,明晰各方主体的实践要求,提出具体的落地策略,旨在为一线教育工作者提供参考,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落实。
基于课程视角的“教—学—评”一致性内涵
“教—学—评”一致性是课程思维的重要体现,其核心目标在于通过专业技术规范,系统引导课程意义上的教学与评价行为,从而消解课程层级化实施中的“落差”问题,最终实现课程要素间的协同育人效应。课程视域下的“教—学—评”一致性是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核心理念与关键技术,其本质在于以课程标准为核心,系统性地联通教材编写、教学实施与考试评价,形成一个完整的“育人事件”。这一事件不仅是课程改革的顶层设计逻辑,更是课程实施实践的基本遵循。通过完整“育人事件”的构建,能够有效减少课程实施中的“落差”,实现课程目标的育人价值,推动基础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从课程层级理论来看,课程标准和教材是正式课程的代表、教学指向领悟和实施的课程、考试评价是学生习得课程的表征。具体而言,其核心内涵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课程标准是课程视角下“教—学—评”一致性的核心。课程标准是课程层面“教—学—评”一致性的基石,明确了核心素养导向的育人目标、各学段的目标要求以及学业质量标准,为教材编写、教学设计及评价实施提供了统一的规范与方向。课程视角下的“教—学—评”一致性以课程标准为根本依据,课程标准是学科教育的“家”,是所有教学行为的起点与归宿。把握这一核心地位能确保教材编写、教学与评价行为始终围绕育人目标展开,从而避免课程各要素之间的随意性和离散性。
其二,教材与教学之间的一致性。教材是正式课程的典型代表,是教学的关键载体;教学包括教学设计与教学实施,分别是教师领悟的课程和实施的课程的重要表征,是落实教材要求的核心步骤。教材和教学之间的一致性是正式课程与教师领悟、实施课程之间一致性的关键所在。这反映的是“ 所学即所教”。
其三,教材与考试评价之间的一致性。考试评价反映的是学生学会了没有、学到了什么程度,这既是对学生体验课程的表征,也是教材要求落实情况的重要表征。同时,教材作为正式课程的代表,是考试评价的关键内容来源。两者之间的一致性反映了“所学即所评”。
其四,教学与考试评价之间的一致性。教学指向的是学生经历什么过程才能够学会,考试评价回答的是学生经历了学习过程之后的结果。两者是过程与结果的关系,反映了“所教即所评”。
总之,课程视角下的“教—学—评”一致性注重教材、教学、考试评价在课程标准引领下的有机协同关系。其中,教材是课程标准的具体化呈现,教学是课程标准的实践化实施,评价则是课程目标达成度的检验与反馈机制。三者在课程标准的框架下相辅相成。通过教材内容的科学组织、教学路径的合理设计和评价体系的反馈分析,确保课程目标可以切实转化为学生的学习成果。这一协同行动机制有效保障了课程目标的逐层落实。
多主体协同践行课程层面“教—学—评”一致性
课程视角下的“教—学—评”一致性作为深化课程教学改革的核心理念,其落地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考试评价开发人员等多方主体的协同努力。在目标建构、教材编写、教学实施和考试评价等关键环节,各主体需明确定位、分工合作,确保课程标准的有效落实,最终实现育人目标。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层组织针对课程视角下的“教—学—评”一致性宣传和培训。课程标准和教材均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课程专家和学科专家进行研制和编写的,他们是“教—学—评”一致性的顶层设计者,肩负着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构建学科课程体系的任务,需确保教材、教学与考试的协同一致。为了确保学科育人目标体系能够落实落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重点开展如下两项工作。一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课程和学科专家深度解读和宣传“教—学—评”一致性理念、内涵以及操作路径。比如,明确从学期目标到单元目标再落实到课时目标之间的关系及其操作路径等。二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就课程视角下的“教—学—评”一致性在实践中的问题,展开针对性的培训。比如,发现一线教师课程标准理解的困境,并且提供针对性支持。这是开展课程视角下的“教—学—评”一致性的前提。
学校搭建支持性平台,有组织地实践课程视角下的“教—学—评”一致性。学校作为课程意义上“教—学—评”一致性实践落地的组织者,其核心任务在于搭建支持性平台,为教师创设良好的实施环境。在具体实践中,可以注意以下几方面。其一,健全校本教研机制,通过系统化的教研活动帮助教师深入理解课程标准,提升其在目标设计、教学实施和考试评价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其二,积极推动考试评价改革,引导学科组从知识考试模式转向以核心素养为纲的考试评价研究。其三,要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多元支持,通过专题培训、共享资源和教学指导等方式,助力教师提升课程实施能力。同时,还需建立科学的监测反馈机制,及时发现“教—学—评”一致性实施中的问题并推动改进,确保课程改革稳步推进。
发挥教师主观能动性,践行课程视角下的“教—学—评”一致性。师资队伍是课程改革的关键,教师是课程改革要求的直接实践者,这需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确保目标的有效达成。一是精准理解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需根据学情对课程标准作出恰当分析,避免课程标准理解的碎片化与机械化倾向。二是教材分析应以创新为核心,以真实情境作为教材分析的载体,将教材内容任务化、情境化和深度化,帮助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提升核心素养。三是深化考试评价探索。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一体化设计既符合学生特征又体现素养要求的考试评价任务。
提升考试评价开发人员的专业素养,确保课程意义上“教—学—评”一致性的真正落实。考试评价开发人员作为课程意义上“教—学—评”一致性的重要保障者,需要通过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来检验课程目标的达成度,为课程标准的优化提供依据。在评价任务设计上,应注重与学习目标的高度匹配,创设真实的评价情境,从而准确反映学生在实际问题解决过程中的核心素养表现。在评价方式上,需要综合运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既重视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性证据,也关注最终的学习成果。在评价结果运用上,应充分发挥评价的反馈功能,通过系统分析评价数据,为课程标准的修订、教材的改进和教学策略的优化提供支持,形成课程实施的动态优化机制。
通过多主体协同联动,课程视角下的“教—学—评”一致性能够切实促进核心素养的落实,全面提升育人质量,为基础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