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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李嘉诚下属的长江实业集团去出售港口的一事,引发了各地的争议,在《大公报》和国内的互联网上,引发了关于李嘉诚此举是不是合适的一种讨论。李嘉诚是香港的首富,也是亚洲曾经的首富,他的一举一动,作为商业风向标,有很多示范作用。他如今把40多个港口,其中包括巴拿马运河两端的港口,出口给了美国的贝莱德的财团,那这个行为应该怎么看?
香港那边《大公报》说,此举有向美国所谓卑躬屈膝的这么个嫌疑。中国外交部的发言人,在被问及此事时,没有对李嘉诚的行为做出直接回应,而是说,我们反对美国利用经济胁迫损害别国利益的行动。在问香港特首李家超会不会用国安法,对此收购行为进行强制性的接管或者暂停的时候,他也没有正面回答问题,他说,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处理这个事情。
人们讨论的,不是本身港口能不能出口的问题,而是说在中美竞争的条件之下,把港口,尤其是涉及战略利益的港口出口了对方,是不是得当的问题。以及更延伸的一个话题,商人、学者集团,跟民族国家的关系问题,该怎么处理?
首先,咱们回顾一下古代历史,在古代历史上,比如说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对于学者或商人,所谓忠于国家的概念,其实并不明显。于国家层面,我们看,士大夫百里奚,因为家破人亡,辗转到了晋国或者楚国,后来被秦国以五张羊皮买了过去,从此之后,他就成为秦国的士大夫阶层,为秦国统一西北立下了汗马功劳。
吴起原本也不是魏国人,但是魏国重用他之后,他就誓为知己者死。中国古代的一些士,所谓知识分子阶层,他的所谓忠君概念和为知己者死的概念,其实是同时存在的。吴起并不是魏国人,但是却为魏国所效力,为战国初期的魏国的兴盛,立下了汗马功劳。伍子胥,这是一员杰出的政治和军事天才,他在楚王不到的情况之下,反叛到了吴国,还对以前的楚王进行鞭尸行动,司马迁对此也是表示同情。也就是说,起码在春秋战国时代,知识分子也好,商人集团也好,商人集团也好,他的行为是不是应该忠于国家这个概念,没有那么明晰的界定,就发挥自己的才能,为知己者死,谁对我好,我对谁好,就这么个概念。忠君概念,在董仲舒把儒家思想作为一个正统的指导思想,建立了一个所谓忠君报国的理念,这种理念之后,才开始产生。
那么在当代情况之下,商人集团也好,知识分子也好,应当怎么处理跟民族国家的关系?民族国家会怎么要求知识分子集团和商人集团,应该怎么办?有人说,商人集团应该无条件的服从国家,那我们反过来想,如果商人集团应该无条件的服从国家,那么美国英特尔也好,英伟达也好,还是微软也好,他们为什么在美国对华制裁的过程当中,尽量去打开一些缺口?美国明确要求,高端芯片不能够对华进行出口,英伟达说,我可以做阉割版向中国进行出口,我要争取国会的同情,尽量制造一些宽松的法案,或者别把这个目标定的那么死,我可以有条件向中国出口芯片。
其实你这么一想,你就发现,商人集团并不是应该无条件的跟国家政策所谓保持一致,否则我们也不会看到,英伟达,英特尔,很多美国大型企业也在做国会的工作,尽量让制裁放宽一点,尽量推出一些能够绕过国会限制的产品,维持对华合作。其实,也就是商人集团的作用,他在国家间冲突的时候其实可以起到一种润滑剂的作用,这个逻辑是存在的。在欧洲对华进行各种经济制裁的同时,德国的大众宝马等汽车公司,也在做欧盟委员会的工作,尽量把中国的关税进口不要定的太高,如果你定的太高,那么他们就会对我们也定的太高,不利于我们对华的出口。
商人集团,实际上在当前的国际政治领域,有时候可以发挥激化矛盾的作用,比如说有些军工财团,可以充当一个激化矛盾的作用,但是有些财团,汽车,芯片,很多财团,它可以充当国际政治的润滑剂。也就是商人财团本身,对于当前国际政治的影响作用是复杂的。我认为还是正面居多,商人财团,在缓和国家间对抗关系的领域,实际上起到了润滑剂的作用。假如没有中美商人财团每年六七千亿的贸易,那么中美的对抗,可能会向更加激烈的方向去运行。中国和美国正是考虑到了彼此数以千计的商贸关系,它才让对抗的程度不至于像美苏一样那么激烈。所以说,商人集团总体上,在如今资本主义社会,是作为一个缓冲剂和润滑剂而存在的。
那么商人财团的底线是什么?商人财团的底线是,不直接伤害本国利益为前提。那中美是不是敌国?不是,中美不是敌国。那李嘉诚向美国财团出口港口这件事,应该怎么看待?这个比较复杂,就像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和香港特首回答的那样,他并没有直接去评价对方的所作所为。我们这么来看,李嘉诚20多年前前拿下巴拿马港口的时候,其实对中国国家利益做出了贡献,如今他卖掉这个港口,我们不知道他当年买港口的时候,是不是得到中国政府支持?这在当时就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当时李嘉诚说,我们是纯商业化行为,我们跟中国政府没有关系,否则他在当年买巴拿马运河港口的时候,就不可能获批。如果说你这个行为是中国政府背后在支持,那么你成交这件事就不可能成立。也就是说,买的时候跟中国政府没有直接关联,他起码表面上要说,我自己没有关联,他买这件事才能够成功。
那么如今卖这件事,跟我们的政府,他需要提前打招呼吗?我觉得,他只要买卖一致即可。比方说收购港口的时候,假如是一个国家行为,国家有资金在背后拓展人脉,提供了各种支撑,为收购提供了便利,那么卖的时候也必须要考虑到国家。为什么西方总是制裁华为?西方说,华为90年代的崛起,受惠于中国的军方和政府,当然我们不是证实这件事,这是西方说的。那么华为如今的行为,他也必须考虑到曾经支持他的人的利益。李嘉诚那个事,我们不知道,但是就他自己所说,我是纯商业化行为,中国政府或者谁也没有支持我,那就是纯商业。如果他说的话是真的成立的,那么今天他卖港口也就无所谓,也就不需要跟中国政府去通信,这就是一个纯商业化的行为。反之,那他这个行为就是个不地道的行为,我们不知道他买港口的时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所以今天卖港口,我们也就无从评价。
学者集团,大概也是这个样子,如果说你的学业本身就是公派,公费派你出国去留学的,你本身是个贫困生,正是因为有国家赞助,所以你才有了去国外读书的机会,那你第一优先的任务,是回报原祖国,这个话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你本身就是靠自费读书的,那你的工作,跟商人集团一样,不伤害不损害你的母国利益就行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为什么强制要求学者一定要回国?这个没有必要。
我们觉得,真正的有胸怀的国家,对商人集团和学者集团,是鼓励合作。如果你愿意跟母国合作,那么当然是欢迎的,并不强制的来去自由的方针。当时1980年代改革开放的时候,我们说,鼓励回国,来去自由,这就是我们应当做的。我们创造各种各样的条件,鼓励商人集团和学者集团为国效力,如果你创造的条件足够优秀,那么自然会把他吸引过来,不用你在道德上强加一些义务,或者一些绑架的东西。所以说我的看法其实就是这样。
李嘉诚这个具体事来说,应当看他收购港口的时候,是不是得到了国家的资助,如果是,则他卖港口这个行动就不是自己能完全决定的,如果不是,他自己愿意卖给谁就卖给谁,这是延伸到具体事。那么跳到一个更大的局面上,就是商人集团和学者集团,跟原民族国家的关系问题,应该采取鼓励回国、鼓励合作、来去自由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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