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3月18日消息,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一审获刑15年。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21年李晓鹏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6043万余元。
李晓鹏,1959年5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17年12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后同时任公司董事长。
李晓鹏2023年4月被查,同年10月被双开。通报称其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泄露尚未公开的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家风不正;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长期以权谋私,“靠金融吃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