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公布,部署8个方面30项重点任务。
此前,各地已经针对促消费出台大量政策,但不少政策尚未跳出“就消费谈消费”的窠臼,增量举措不少,效应并不明显。
中办、国办《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针对性解决制约消费突出矛盾问题”。
什么是最突出矛盾?首先,当然是消费能力。
消费问题,本质上是信心和预期问题——人们并不是“不会消费”,而是“不敢消费”“不愿消费”“无力消费”。要破题,就必须从“消费能力”着手,解决预期不足、信心不振。这是本轮提振消费的要害。
《行动方案》提出的七大行动,排名前两位的分别是“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强化教育支撑、提高医疗养老保障能力等等,都是或直接、或间接为个人居民“增收”之举。
同时,无论财政政策还是货币政策,都需着眼居民个人、着眼广义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更多发力,以实打实的资源投入来激活消费潜能。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并引发热议的“投资于人”,背后正是这套逻辑。《行动方案》中“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等,关键都在“惠民”二字。
往深里看,这实质上是资源更多由谁掌握的问题——政府侧舍得向“人”投入资源,并将更多补贴从生产、出口转向民众消费,往往会带来市场信心和活跃度的激增,并由民众的“增利”,最终实现全局的“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