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8日讯(记者 郭一鹏) 道路交通标线是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分隔,提高道路利用率,减少或防止交通事故发生,与交通标志、交通信号配合使用还能增加其有效性,但总有些驾驶员对交通标线不太在意,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记者采访获悉,张某前不久驾驶白色小车行至南京江宁一处路口时,在没有掉头标志的导流线处掉头,结果与吕某驾驶的直行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两车受损,吕某受伤。“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不得掉头,掉头时不得妨碍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及行人通行。”交警介入调查后认定,张某在路口导流线处突然掉头引发事故,故承担全责。
“导流线的形式主要为一个或几个,根据路口地形设置的白色V形线或斜纹线区域,表示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交警表示,导流线主要用于过宽、不规则或行驶条件比较复杂的交叉路口。导流线是禁止标线的一种,车辆不得跨压导流线或在导流线上停车。所以,广大驾车人在行车过程中,请遵循道路交通规定行驶,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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