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西航站区派出所依法快速查处两起旅客非法携带违禁物品过检案件,有力守护了空防安全,确保了旅客出行安全和航空运输安全。非人民警察的党某某,因为好奇在网上购买了手铐把玩,携带登机被查。经民警普法宣传,党某某认识到非法持有警械的危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目前,党某某因非法持有警械被西航站区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无独有偶,日前,西航站区派出所接报,安检员在一名旅客随身行李中查出一枚子弹。经民警询问,该旅客称子弹是2023年在渭南市临渭区古城镇某村进行土地确权时捡到的,之后就一直放在包里没动,这次外出时忘记包里有子弹。经调查,该旅客无其他嫌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其所携带子弹。(3月17日极目新闻)
众所周知,警械、弹药等危险物品在我国一直属于违禁品,是不允许私人擅自持有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国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携带、持有、私藏枪支,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正如机场公安民警提醒的那样:手铐、子弹均属于军警械具类物品,禁止个人持有,如捡到军警械具,及时报警。乘机时禁止随身携带、禁止办理托运军警械具类物品。出行前务必通过“民航旅客禁止携带物品目录”自查行李,发现疑似危险品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为确保行程顺利,请勿抱有侥幸心理携带违禁物品乘机。
在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公安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打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物品,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携带手铐子弹登机被拘留,谨防懵懂犯法。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法律不仅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也是保护我们每个人权益的重要工具。懵懂无知并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因此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是非常必要的。要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基本法律,学习一些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比如交通法规、治安法、刑法等。法律意识是现代社会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清醒和谨慎,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机关部门也要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消除法律知识的“空白点”,从根本上杜绝“懵懵懂懂犯了法”事件的发生。(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游德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