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当代传播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开拓引领非遗传播新视角,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结合文化和旅游部工作部署,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拟开展2025非遗传播创新案例征集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一)征集对象
各地非遗保护中心、文化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企业等相关单位,以及非遗传承人、研究者、爱好者等相关个人。
(二)征集方向
本次征集分为非遗+展示展演、非遗+新媒体、非遗+文旅融合、非遗+学校教育、非遗+国际交流、非遗+科技赋能、非遗+传统节日、非遗+乡村振兴及非遗+工作坊等9个方向。申报案例可按照传播途径与目标,选取任一方向申报,若涉及多个方向,请选择一个最具代表性的方向详细说明。
1.非遗+展示展演:申报案例在提升非遗项目可见度、展示传播非遗保护成果,提高群体和个人文化认同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
2.非遗+新媒体:申报案例在微信、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应用方面取得创新成果。
3.非遗+文旅融合:申报案例在推动文旅融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
4.非遗+学校教育:申报案例在促进非遗进校园、发挥青少年力量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
5.非遗+国际交流:申报案例在国际交流中讲好中国故事、提升国家形象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
6.非遗+科技赋能:申报案例在借助新科技手段,为非遗保护与传播开辟新路径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
7.非遗+传统节日:申报案例在传承与弘扬中国传统节日文化,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
8.非遗+乡村振兴:申报案例在有效发挥非遗赋能乡村振兴,促进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
9.非遗+工作坊:申报案例在通过新的组织方式,带动当地一批传承人群依靠非遗项目实现增收、致富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二)公示时间
2025年5月
(三)宣传推广时间
2025年6月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表:在线提交申报材料时下载和填写。
2.案例综述:包括案例背景与目标、实施路径与方法、取得的传播成效、经验启示及获奖情况等。
3.案例照片:反映非遗传播现场效果和创新内容的照片5-10张(JPG格式,像素至少为300DPI,不小于3MB)。
4.案例视频:反映非遗传播现场效果和创新内容的实况视频资料片1-2段(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时长15分钟以内)。
5.媒体报道:申报案例相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如有,可附上相关链接)。
(二)申报方式
扫码在线上传申报材料并填写相关信息。
(三)征集要求
1.申报案例近2年均有开展,并且2025年仍将持续进行。
2.申报主体须按要求真实完整填写非遗传播创新案例申报材料,信息错填或漏填导致申报不成功或无法联络的,责任由申报主体自行承担。
3.申报非遗传播创新案例不得剽窃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报送资料除申报主体在申报时特别注明要求退还的,将不予退还,敬请申报主体自留备份。
4.申报材料一经申报即视为授权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可以自行或者许可第三方行使申报作品的著作权,且不需支付报酬。
凡是入选案例,征集机构将颁发荣誉证书。
为进一步提升入选案例的社会影响力,促进创新成果交流,将举办入选案例结果发布、学术研讨等宣传推广活动,并通过融媒体方式持续传播推广。
联 系 人:杨超
联系电话:010-87930619
通讯地址:北京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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